兹有潮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开发的位于潮州市英聚巷17号北幢底层4号杂物间(原编:潮州市义安路羊玉巷12号北幢底层4号杂物间)的不动产,建筑面积23.26平方米。现购房人洪宏藩持上述不动产的合同、发票、销售证等相关办证资料向我局申请办理一手商品房转移登记。如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有效证件及相关资料向我局提出异议书面申请,公告期届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给予办理上述不动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2290952
异议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