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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浏铭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2 16:50: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以方正名义登记的,坐落于潮州市环城北路8号一幢102房,《房屋所有权证》号列:粤房字第1835905号,建筑面积57.26平方米,房屋四至:东至梯间、许宅;南至环城北路;西至李宅、埕;北至埕、梯间的不动产,为方正、刘春花的共有财产,双方各占有一半份额,一半为被继承人方正的遗产,另一半为刘春花个人所有。

现继承人方浏铭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中其父亲方正的遗下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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