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黄来旺与杜秋茶夫妻共同遗有以黄来旺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市新桥路293号604房,四至:东至空间,南至空间,西至梯间、603号房,北至空间,建筑面积66.10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列粤房字第3164073号的不动产。
现继承人黄宏武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768-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