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11 11:39: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饶平县中北部水资源配置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浮山镇浮山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分方案的通知
潮府函〔2023〕229号
饶平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批复权限委托地级以上市行使的决定》(粤府〔2020〕62号)的要求,现将饶平县中北部水资源配置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浮山镇浮山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饶平县政府要抓紧确定饶平县中北部水资源配置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具体界线并按规范设置界标和警示标志,及时向社会公布定界成果并报市生态环境局备案;严格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制度和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措施,彻底清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设施,建立水源水质监测预警机制,加强饮用水水源突发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建设区,并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因划定或调整饮用水源保护区,对保护区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予以补偿。
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要会同市有关部门对饶平县中北部水资源配置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浮山镇浮山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建设管理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水源保护区划分可研报告中提出的各项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潮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报: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
饶平县中北部水资源配置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浮山镇浮山村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分方案.pdf
饶平县中北部水资源配置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浮山镇浮山村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分可行性研究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