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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及权属证书作废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15 10:02: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为按市政府要求落实好镇海楼工程建设,明晰土地权属范围,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办理位于潮州市昌黎路70号、潮州市文星路(林业局)、潮州市文星路机关幼儿园、潮州市昌黎路70号后门1-8号,权属证号分别列:粤房地证字第C2005208号、粤房地证字第C2005177号、粤房地证字第C2005172号、粤房地证字第C5318075号的4宗不动产换发证登记。该4宗房产关联用地范围实测土地面积共21937.63平方米。

因上述房产所占用地范围内,土地证号列:州府国用字(1990)字第900100100652号,土地使用权人为潮州市人民政府,土地面积18430.94平方米的用地,已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划转给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房地一体登记,由于上述土地证书无法收回,予以公告作废。其余用地自房屋建成使用至今一直未办理土地确权登记(四至范围详见用地界线确认图)。现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办理上述“房地一体”的不动产登记,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就原登记房产及关联土地范围(地块1-4)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给予办理上述不动产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附:用地界线确认图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0768—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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