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04 20:23:35 来源:潮州信息网
规范海上养殖 保护海洋生态
9月2日新闻视频
近日,潮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在《潮州政风行风热线》节目中指出,海域属国家所有,单位或个人在海域进行养殖作业,需要遵守我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渔业法》等3方面法律的规定,取得海域使用手续,海洋环评手续和养殖手续,方可养殖。
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海监科科长 陈晟: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海域。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必须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新建、改建、扩建海水养殖场,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使用国家规定确定用于养殖业的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的,使用者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本级人民政府核发养殖证,许可其使用该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
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还指出,非法占用海域、未取得养殖证或未按要求办理环评手续等违规海上养殖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
来源:潮州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