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5 10:16:18 来源:潮州信息网
近日,记者从潮州市医保局获悉,自2023年10月1日起,潮州市临时外出人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免备案。
如参保人临时外出,因病情需要,需在省内、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无须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手续,可凭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等有效身份证件直接结算,执行临时异地住院就医免备案后,待遇标准保持一致。即起付标准为1200元,报销比例为职工70%、居民60%。
注意:
1.符合规定的异地生育人员、异地转诊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仍需按潮州市相关规定实行备案登记。
2.既往已办理异地备案不影响结算,可继续沿用。
来源: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