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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璇、许宏、许珊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11 15:00: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被继承人许齐明生前与配偶郑楚真共同共有,以许齐明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市花园住宅区六幢501、502房,《房地产权证》号列:粤房地证字第0004236号,建筑面积125.36平方米,房屋四至:东至空间、梯间;南至空间、503房、梯间;西至空间、503房、梯间;北至空间的不动产。

现继承人许璇、许宏、许珊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中其父亲许齐明的遗下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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