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曾昭钦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市西新西二横二幢9/2号房,《房屋所有权证》号列:粤房字第3085698号,建筑面积68.33平方米,四至:东至10/1号房;南至空间;西至10/2号房、梯间;北至梯间、空间的不动产。原为曾昭钦、陈山茶夫妻共有财产,双方各占有一半份额。
现继承人陈舜卿、曾煜玲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