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7 15:02: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以李杏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市大池墘井公下围2-5号104房,《房屋所有权证》号列:粤房字第1893804号,建筑面积71.74平方米,四至:东至103房;南至105房、梯间、通道;西至埕;北至埕、103房;位于潮州市大池墘井公下围2-5号103房,《房屋所有权证》号列:粤房字第1893806号,建筑面积64.50平方米,四至:东至102房;南至104房、埕;西至104房;北至埕;位于潮州市大池墘井公下围2-5号203房,《房屋所有权证》号列:粤房字第1893805号,建筑面积80.99平方米,四至:东至202房;南至204房、空间、梯间;西至204房;北至空间的三处不动产,原为李杏的个人财产。
现继承人李成汉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三处不动产,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2971130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