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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做好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以高质量立法引领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3-10-31 20:19:08 来源:潮州信息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围绕地方党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创造性地做好立法工作,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专章对法治建设作出全面部署,广东正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实施新修改的立法法,学习贯彻2023年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精神,推动新时代新征程地方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等立法,是新时代立法的主要任务。作为改革开放前沿阵地,广东在地方立法方面一直扮演着“先行者”的角色。

这两天,《广州市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管理规定(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正在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作为最早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城市之一,广州在立法领域大胆探索,共制定、修订、修正、废止地方性法规431余件次,截至目前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共92件。

实现良法善治,关键在于围绕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实际需要开展立法。深圳自1992年获得经济特区立法权授权以来,相继制定出台了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等一批具有全国首创性和引领性的新兴领域法规,为国家新兴领域立法积极探索经验。

建设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以来,珠海围绕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开展港珠澳大桥立法研究,积极为推动“一国两制”新实践建言献策。

广佛全域同城化是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重要举措。针对广佛两市地铁多线衔接、运行总里程长、日均客流量大的现实情况,迫切需要通过协同立法解决“分段而治”的问题。因此,广佛两市在全省率先签订加强两市协同立法合作协议,推动广佛轨道交通规划、建设、运营、管理一体化发展。

自2015年以来,经过不断探索实践,广东各地市结合本地实际,加强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和基层治理立法,有效保障和促进了各地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截至今年9月,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了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含法规性质的决定)330件。

来源:广东新闻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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