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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网上公开交易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0 11:31: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根据自然资源部《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和《广东省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潮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受潮州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网上交易方式出让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若书院山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一宗,本次出让不设底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网上交易出让采矿权矿区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采矿权名称

采矿权

出让年限

开采矿种

起始价

(万元)

增价幅度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若书院山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

14年9个月

建筑用花岗岩

21100

500

4220

地理位置:矿区位于潮州市潮安区城区287 o方位,直线距离约12km处,行政区划隶属潮州市潮安区沙溪镇管辖。矿区中心地理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为:东经116°33′46″,北纬23°30′12″。拟设矿区范围由9个拐点圈定,呈不规则图形。

拐点范围坐标:

拐点

国家 2000 坐标

X

Y

1

2600390.46

39455657.81

2

2600360.46

39455855.81

3

2600052.26

39455876.45

4

2599976.76

39455846.55

5

2600067.76

39455209.40

6

2600260.08

39454998.70

7

2600405.62

39454933.17

8

2600594.87

39454735.68

9

2600663.48

39455121.63

矿区面积:0.434平方公里。

勘查工作程度:勘探。

开采标高:+259.0m~+60.0m(1985国家高程基准)。

拟出让年限:14年9个月。

生产规模:150万立方米/年。

起始价: 21100万元。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该矿山设计为露天开采,竞得人在采矿权有效期间,实现“节约集约、规模开发、综合利用、环境友好、矿地和谐”的绿色矿业发展模式,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及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

资源储量:截至2023年8月21日,拟设矿区范围内保有建筑用花岗岩矿资源量2313.14×104m3,其中,控制资源量1753.37×104m3,推断的资源量559.77×104m3,控制资源量占保有资源量的75.80%;现采矿证内累计查明矿体资源量373.05×104m3;现采矿证内消耗筑矿体资源量188.47×104m3;现采矿证内保有矿体资源量184.58×104m3。可采储量为建筑用花岗岩资源量2035.69×104m3,剥离物合计880.06×104m3[全风化层经淘洗后可作为建设用砂综合利用,全风化层体积283.22×104m3;半风化层剥离量为564.75×104m3。残坡积层剥离量7.09×104m3(扣除设计预留复垦绿化用土约25万m3)]。

拟设矿区剥离总量955.01×104m3,矿床开采剥采比为0.41:1;综合利用全风化花岗岩(建设用砂)后,矿床开采剥采比为0.25:1。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在开采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落实边开采、边治理要求,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土地复垦等义务。

二、采矿权出让有效年限:

有效期限14年9个月,生产规模为150万立方米/年。采矿权有效期以市自然资源局颁发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为准。

三、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只能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若竞买申请人为非本市注册登记的企业,在竞得采矿权后,必须在本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公司,并以该公司名义办理采矿权出让与登记发证手续,新成立公司必须是竞得人的全资子公司;出让人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活动,如竞得后才发现的,将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自动抵作违约金,相应采矿权挂牌出让不成交:

1.近三年以来,在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被各级自然资源(矿产)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名单的矿业权人,在广东省内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矿业权出让活动中未按要求签订或履行《成交确认书》《采矿权出让合同》的;

2.不按挂牌公告规定提供有关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事实的;

3.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的;

4.构成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或出现违反挂牌出让公告等文件要求或出现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行为的。

四、本次采矿权网上公开挂牌出让仅限于网上竞价,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按符合资格的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凡办理CA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申请人,方可参加网上竞价交易活动。

五、本次网上公开挂牌出让的详细情况见《采矿权网上公开交易出让须知》(潮公易网【矿】(2023)02号)等交易文件。具体要求见《潮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有意竞买者可登陆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zggzy.com)查询。竞买申请人可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公开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六、本次采矿权网上公开挂牌出让申请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10时整(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报价起始时间为2023年12月16日8时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10时整。

七、竞买申请人应当在报名截止前登陆潮州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在系统上提交竞买申请并交付保证金。在规定的报价期限内,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参与网上报价。报价时间截止时,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继续参与竞价的,网上交易系统启动5分钟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让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本中心。

九、联系方式

1、交易中心电话:(0768)2393317

2、委托方电话:(0768)2267432

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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