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谢俊宏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市新桥路189号一幢西梯402房(四层),权属证书号码列:粤房字第3967343号,建筑面积80.43平方米,四至:东至401号房;南至走廊;西至403号房;北至空间的不动产。原为谢俊宏、郑燕梅夫妻共有财产,双方各占有一半份额。
现继承人郑燕梅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中其丈夫谢俊宏的遗下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