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2-28 17:14: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以张洽成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市枫溪镇陈厝园四楼的不动产(张洽成与配偶庄瑞吟共同共有,证书号码列:粤房字第3087762号);根据所有继承人提供的相关继承约定资料,上述不动产产权人中被继承人张洽成遗下的50%份额由庄瑞吟继承,现予以公告15个工作日(自2024年02月28日至2024年03月19日),如对其继承行为有异议者,请于公告期限内持有效证件及相关资料向我局提出异议书面申请,期满无异议,我局将给予办理转移(继承)登记。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廉泉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768-5811910
(授权章)
2024年0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