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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医保局:我市逐步调整职工医保缴费年限

发布时间:2025-03-14 20:04:08 来源:潮州信息网

近日,市医保局在《潮州政风行风热线》节目中,就听众关心关注的医疗保险相关问题进行解答。有市民咨询职工医保缴费需符合什么条件,退休后才可享受医保待遇。

市医保局

3月10日新闻视频

市医保局指出,根据《广东省职工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我市从2023年1月1日起,逐步调整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至2030年1月1日统一为男职工30年,女职工25年。对2023年1月1日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其医保累计缴费年限按原标准20年执行。

市医保局副局长 蔡立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其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符合我市规定累计缴费年限要求且在本市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的,必须到所属参保地医保中心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后才能享受医保退休待遇。如果因单位或者个人没有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同时单位或者个人也没有继续缴纳职工医保费用,那么将视为中断缴费,则无法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医保费用无法报销。对缴费未满规定年限的,就必须继续缴费,才能享受职工医保待遇。继续缴费可以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是按每月继续缴费,也可以在你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时候,一次性补缴。

来源: 潮州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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