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4-19 11:20: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4月18日,湘桥区人民政府与山东省中船阳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林壮森,副市长胡鹏出席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前,林壮森、胡鹏与中船阳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何振华等一行座谈交流。林壮森代表市委市政府欢迎何振华一行到潮州考察,对中船阳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湘桥区达成合作意向表示祝贺。林壮森希望中船阳光公司继续发挥在新农村建设、旧村落改造、新城区建设等民生项目投资上的丰富经验,与湘桥区进一步细化明确合作的具体事项,做好生态旅游规划,加强业态引导,把凤城生态水乡示范区项目打造成具有后发优势和宜居、宜游的潮文化展示区,驱动整个韩江新城提速发展。
胡鹏在签约仪式上表示,市委市政府对凤城生态水乡示范区项目寄予厚望,将全力以赴为企业投资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市直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在促进项目落地上给予大力支持,开通“绿色通道”,共同为示范区加快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据了解,湘桥区凤城生态水乡示范区建设项目位于意溪镇东津片部分村和整个河内片区,规划用地面积约10200亩,分三大功能区:第一功能区定位为商贸、物流、研发、居住、高端科技园为主导的功能区;第二功能区定位为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及低密度生态旅游度假区等为主导的功能区;第三功能区定位为居住、旅游等为主导的功能区。项目分三期实施建设,将打造一个集“文化休闲、产城融合、生态宜居”于一体的岭南文化体验和生态休闲的旅游示范基地。(潮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