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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四巡察组向高堂镇党委反馈巡察情况(新闻通稿)

发布时间:2020-11-03 16:26: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县委第四巡察组向高堂镇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新闻通稿)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11月3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高堂镇党委反馈巡察情况。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县纪委书记卢志忠出席反馈会并讲话,高堂镇党委书记张东雄主持反馈会并作表态发言。

2020年6月至7月,县委第四巡察组对高堂镇党委和11个村开展了常规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和组织力欠缺等问题,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受理信访、抽查核实等方式开展巡察监督,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县委第四巡察组组长陈劲涛首先就高堂镇党委和11个村巡察情况作了反馈。陈劲涛同志指出,巡察过程中发现镇党委的问题主要有: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落实上级巡视巡察等整改工作不够全面;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意识不强,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力度不足;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有发生;督查指导不力,村级“三资”管理较混乱;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日常监督管理不严。并对镇党委提出四点意见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二是巩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三是加强财务监管,持续纠正“四风”;四是切实履行责任,加强监督管理。巡察过程中发现11个村的主要问题有: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够全面,落实上级巡视巡察整改工作不到位;党建工作落实不到位,组织建设滞后;村级干部队伍总体素质不高,后备人才不足;村级财务制度执行不严,廉政风险依然存在;三资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监督委员会综合素质偏低,监督责任履行不力。并向镇党委提出两点意见建议:一是加强党的领导,提升村级党组织履职能力;二是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基层各项工作落实;向各村提出三点意见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推进基层治理;二是加强党的建设,巩固基层堡垒;三是健全制度,规范“三资”管理。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县纪委书记卢志忠传达了县委主要领导在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十三届县委第八轮巡察工作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并对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做到“两个维护”。镇党委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和把握自身职能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工作安排,在履职尽责中体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要夯实整改责任,推动整改落实。镇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组织研究和制定整改方案清单,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自我剖析,把巡察整改与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形成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三是要严格整改要求,深化标本兼治。要严格按照巡察反馈意见和《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工作要求》全面整改,着力解决体制机制存在的不足和弊端,坚持思想整改和行动整改一并推进,确保取得标本兼治效果。

最后,张东雄同志代表镇党委郑重表态,对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坚决全面抓好整改落实。一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要立行立改,不折不扣,扎实高效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三要强化担当,相互促进,推动巡察整改落实的成果转化。

县委第四巡察组、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有关同志,高堂镇领导班子成员、镇中层以上干部、镇属部门支部负责人及各村(场)党(总)支部书记、主任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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