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陈桂萍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竞得座落于潮州市南春路南大巷12号四幢606号房,《房地产权证》号码列:粤房地证字第C3737822号的不动产一处,因申请人没能提交权属证书,我局根据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粤5102执86号之二的协助事项,对该权属证书予以公告作废,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