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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防止干预司法防线 营造良好执法司法环境——市公安局举办“三个规定”政策宣讲会

发布时间:2021-06-10 17:45: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为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扎实推进顽瘴痼疾整治,进一步营造全警践行“三个规定”的浓厚氛围,按照省、市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6月4日,潮州市公安局举办全市公安机关“三个规定”宣讲会。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周岳林出席会议,市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林汉文在会上做宣讲。

会上,林汉文系统阐释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这“三个规定”的出台背景、重大意义、主要内容、政策界限,并紧密结合我市公安系统实际详细介绍了公安机关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工作情况、具体措施和取得的实效;要求各级公安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准确把握“三个规定”的核心要义,进一步提高对执法司法工作权威性、独立性的认识,进一步做到自觉遵守、全警共促落实。

周岳林在宣讲会上指出,“三个规定”的出台实施,是维护司法公平、提升司法公信力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廉洁行使职权的重要保障。他强调,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严格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决策部署,全面深入开展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顽瘴痼疾整治工作,共同营造良好执法司法环境。

一是要深刻领会“三个规定”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到贯彻执行“三个规定”是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是为群众办实事的必然要求,确保认识到位。

二是要全面开展宣传教育,通过专题研讨、辅导解读、支部学习等形式,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并覆盖到每一名民警,确保学习到位。

三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各级公安机关党组(党委)严格执行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率先垂范,确保责任到位。

四是要推进常态化制度化落实,各执法办案、法制、纪检监察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和工作衔接,健全记录、通报、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贯彻到位。

五是要强化监督检查,监督部门和巡查机构要把“三个规定”执行纳入重点检查内容,加大线索收集核查和责任追究力度,确保督查到位。

市局在家领导班子、直属各单位“一把手”在主会场参加宣讲会,各县、区局(分局)领导班子、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分会场收看收听宣讲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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