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9-11 10:30:26 来源:潮州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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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批2021年9月10日)
经查,该信访件反映的公司位于潮州市潮安区彩塘镇仙乐二村,从事不锈钢制品加工。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不锈钢片—冲压—修边—抛光(外委加工)—包装—成品,抛光工序外包给其他公司进行加工。该公司不锈钢制品加工项目已办理环保备案手续,已完成排污登记手续。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没有发现该公司内部存在电解抛光等相关工序及生产设备,没有发现厂房内部储存有酸液,也没有发现有酸液乱排迹象。
我市将继续加强对不锈钢行业企业的监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管理,同时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主动作为,全面治理,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切实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经核查,该采石场开采范围内有部分为一般用材林林地,并非生态林,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环保相关手续,持有《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爆破过程未发现使用TNT1-2吨,爆破项目级别为B级,爆破地质安全允许质点振速未超标。矿区开采高差最大约30m,现状未超出开采许可深度,未发现越界开采。核查过程中,发现到该采石场在矿区范围内存在没有办理使用林地手续,先占用一般用材林林地面积9.372亩的违法问题。
潮安区自然资源局已对没有办理林地手续部分的问题进行立案调查。我市要求潮安区政府督促该采石场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并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该采石场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压实属地镇政府的管理责任,加强日常巡查,继续做好维稳工作,对该石场可能造成影响的区域,做好群众意见的收集及释疑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检查现场,饶平县市场监督局向该屠宰场当事人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供电部门对屠宰场进行停电处理。随后,新丰镇政府取缔了该非法屠宰点。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也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和普法宣传。
现场对瓷泥企业进行普法宣传,发放《潮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宣传资料40余份,再次要求企业落实降噪、防尘等环保责任。湘桥区政府将加快瓷泥产业园区的建设进度,逐步引导瓷泥生产企业园区化、规范化、绿色化发展,切实减少瓷泥生产对生态环境和周边群众日常生活的影响。同时落实属地街道和生态环境部门继续保持高压态势,继续加强对该区域瓷泥行业企业的日常监管,对未落实污染防治要求、违规生产作业的企业,依法依规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