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1-19 15:34:26 来源:潮州信息网
近日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公示了
(下称《规程》)
对跨区域、跨制度重复参保作出明确规定
并发布了关系处理的具体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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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人曾在广东省内
两个不同的地市参加工作
就有可能在两地都有医保账号
且缴纳过医保
另一种情况是
某人在某市同时参加了
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
根据《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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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保留现就业地参保关系;
,原则上保留常住地参保关系,也可经由征求参保人员意愿后,自行选择参保地;
,原则上保留学籍地参保关系;
,原则上保留职工医保参保关系;
在征得参保人同意后,确定需要保留的参保关系,由本人作出书面承诺交不保留参保关系的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留存备案,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收到参保人员书面承诺材料后应当按规定终止其居民参保关系;
,原则上保留职工医保关系。
享受资助参保的医疗救助对象、
大中专学生和短期季节性务工人员
及灵活就业人员等重点人群的
重复参保清理原则和待遇衔接等问题
居民医保费退费等重复参保资金处理问题
也在《规程》中得以明确
征求意见时间为
2021年11月17日至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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