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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大常委会枫溪区工作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12-15 11:22: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潮州市人大常委会枫溪区工作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和枫溪区委授权,2020年11月至2021年2月,县(区)交叉巡察第四组对市人大常委会枫溪区工作委员会进行了巡察。2021年4月7日,巡察组向市人大常委会枫溪区工作委员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

(一)统一思想认识。对县(区)交叉巡察第四组反馈意见,我委高度重视,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4月7日巡察反馈会后,当天我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深入研究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充分认识抓好巡察整改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落实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折不扣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的领导,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由市人大枫溪区工作委副主任陈曙霓同志为巡察整改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全力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同时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省委、市委和区委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有关要求,对照巡察所反馈指出的问题,逐一剖析,追根溯源,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改出实效。

(三)细化整改措施。我委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进行讨论研究,剖析问题根源,制定《关于落实县(区)交叉巡察第四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细化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明确具体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全力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同时坚持跟踪问效,通过召开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及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做到立行立改、真纠真改,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落实,确保高质量、按时完成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做深做细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四)狠抓整改落实。我委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围绕巡察组指出的问题,组织干部职工制订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清单化管理,完成一项销账一项。对能够马上改的,坚持立行立改;不能马上整改的,明确整改时限并长期推进。同时把巡察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以这次整改为契机,围绕薄弱环节和不足方面,深刻反思问题产生的根源,全面排查类似问题,举一反三,拿出治本之策,不断深化人大机关规范化建设,并坚持以落实整改、促进工作为切入点和落脚点,充分运用好本次巡察成果,以工作成效来检验巡察整改成效,切实将巡察成果转换为推动市人大枫溪区工作委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的强大力量。

二、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一方面问题,思想政治建设力度偏弱,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

(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深入

1.针对学习不足,全面性系统性缺乏问题

一是近三个月来,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场次4次,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强化日常学习,使理论学习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二是充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学习计划,要求领导干部职工把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结合起来,做到明确学习要求、落实学习内容。

2.针对学以致用存差距,学习效果不佳问题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其中基本观点及深入把握其中精神实质,切实做到学以致用,更好地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自2021年3月以来,组织代表开展水环境整治情况、创文创卫工作情况、疫情常态化工作情况等专题调研活动8场次,参加人数100多人次;组织代表参加政法系统队伍整顿座谈会6场,参加人数12人,参加两院听证会7场次,参加人数7人。

(二)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扎实

3.针对学习教育覆盖面不够问题

一是对没有出席会议的退休党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退休党员积极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上党课等;二是每次召开会议都事先做好通知、提醒,同时加强退休党员的教育管理,提高党员凝聚力。截止7月,已经召开了4场会议,所有退休老党员均积极出席。

4.针对学习记录存在代签问题

严格落实会议制度,对代签名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坚决杜绝代签名现象。

(三)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缺失

5.针对抓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意识缺失问题。

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和计划。明确支部书记的第一责任,领导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增强履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到实处。7月召开干部职工会议专题研究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加强和改进学习制度。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区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支委班子和干部职工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开展1次对本单位的形势政策教育,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意识形态知识学习。

6.针对对意识形态宣传的管理意识滞后,措施缺失问题。

提高意识形态宣传的管理意识,大力宣传党的思想、政策工作,加强群众舆论掌握、研究、引导等方面工作,同时加大对枫溪人大公众号、枫溪人大履职微信群等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力度,守好意识形态安全“护城河”“防火墙”,提升网络舆情、网络安全研判与处置能力。近段时间,通过枫溪人大公众号和枫溪人大履职微信群发了《勇当先行者,共筑免疫长城》的倡议书,同时转发了《致全市各级人大代表的一封信》,引导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做好疫苗接种。

第二方面问题,担当精神不强,人大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

(一)人大议案办理、跟踪落实不到位

7.针对个别议案落实不到位问题。

及时组织承办单位与代表进行沟通,协调做好承办单位与代表的对接,积极解决承办单位与代表在该意见建议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对该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目前该意见建议处理已完成,代表满意度提升为基本满意。

(二)“双联系”制度落实不到位

8.针对人员信息实时动态更新工作严重滞后问题

对每次变动后的主席团成员的“双联系”结对人员进行及时的调整,并对相关信息资料进行及时更新。接下来在换届选举后,不断完善“双联系”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密切主席团成员与代表,代表与选民的联系。

9.针对未建立相关工作台账问题

对代表变动后的“双联系”名单进行及时更新,加大工作力度,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做实做细主席团成员联系走访人大代表、代表走访选民的工作资料信息收集,并及时进行整理归档。

(三)激发代表履职热情不够

10.针对人大代表履职热情不高问题

广泛组织各类代表参加各项活动,自2021年3月以来,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代表开展水环境整治情况、创文创卫工作情况、疫情常态化工作情况等专题调研、检查活动8场次,参加人数100多人次;组织代表参加政法系统队伍整顿座谈会6场,参加人数12人,参加两院听证会7场次,参加人数7人。接下来,将积极为代表履职创造机会和平台,丰富代表活动载体,不断增强代表的责任意识和依法履职意识,促进代表履职尽责,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

11.针对人大代表履职不到位问题。

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把学习党史与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尽责结合起来,坚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提高代表履职意识,完善代表监督管理机制,认真组织代表服务大局,针对性开展好代表小组活动,做好“双联系”工作,深入基层了解群众所思所忧所急所盼,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做好代表提出意见建议的指导工作,加强代表议案、意见建议的督办和跟踪落实,激发代表履职热情,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形成代表履职合力。

(四)人大主席团会议组织不及时

12.针对未严格落实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举行主席团会议问题。

严格落实《广东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有关规定,主席团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至少每三个月举行一次会议,目前整改阶段性完成,接下来将长期推进。

(五)人大代表履职制度落实缺乏

13.针对没有落实代表述职制度问题

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述职制度,严格落实代表述职制度,每位代表在任期内,至少向选民述职一次,目前整改阶段性完成,接下来将长期推进。

14.针对没有落实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制度问题

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小组组长会议制度,严格落实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制度,每年年底召开一次代表小组组长会议,并做好相关会议记录,目前整改阶段性完成,接下来将长期推进。

15.针对没有落实人大代表轮值制度问题

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轮值制度,严格落实人大代表轮值制度,切实落实代表联络站坐班制度,并做好选民来访接待登记及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解释和引导等方面工作,目前整改阶段性完成,接下来将长期推进。

第三方面问题,组织建设存在短板,机关党建工作不扎实

(一)支部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

16.针对支委选举工作不规范问题

规范支委选举工作,严格划分支委会和党支部的会议记录,确保不出现记录错误现象。自支委会补选以来,共召开了3次支委会议,均记录在支委会会议记录本。

17.针对未及时补选支委,支委会组织生活不规范问题

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及时补选2名支委委员,规范支委会组织生活。2021年4月29日,补选2位同志为支委委员,同时召开了支委会议落实支委委员分工。

(二)党务工作抓而不紧,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

18.针对支部组织生活质量不高问题

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做到直面问题、实事求是,确保不敷衍了事、不弄虚作假,杜绝好人主义,已完成整改。6月29日召开了巡察专题组织生活会,8月18日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

19.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按时召开支委会,每季度上一次党课,严肃党支部组织生活,确保“三会一课”开展到位。截至7月,共召开了三次支委会议,一次支部大会,一场党课。

20.针对会议记录不严谨问题

召开机关会议对会议记录人员教育批评,深化其对会议记录严肃性的认识,明确会议记录与会人数、内容,备注每场次应到、实到、缺席人数等基本要素,要求会议记录人员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确保会议记录规范、完整、客观。

21.针对党员管理不严格问题

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所有党员积极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上党课等,及时做好通知、提醒,同时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不断提高党员凝聚力,目前整改已阶段性完成,接下来将长期推进。

(三)干部人事工作不严谨

22.针对个别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填报前后不一致问题

对该个人档案的个别事项填报进行核实,重新规范统一填报,同时加强个人档案把关,坚决避免出现填报前后不一致问题。

23.针对选人用人工作不严谨问题

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党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枫溪区股级(科员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通过多种形式学习贯彻有关规定,增强了全体干部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深了干部对选人用人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监督的认识。

第四方面问题,作风建设落实存在差距,机关管理不够严实

(一)机关作风建设不扎实

24.针对人大代表档案管理不到位问题

严格按照要求填写《人大代表履职登记表》中代表的相关信息,离任代表与现任代表的履职登记表分开存档。同时加强代表履职管理,明确人大代表档案管理责任人,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履职登记表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25.针对印章管理登记不规范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印章使用审批、登记制度。印章使用前由用印人在《印鉴使用情况登记薄》上真实、详细、准确地进行登记。由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用印。二是保管严密,认真落实专人保管。明确印章由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印章不随意乱放、不随意外借使用。三是认真落实“谁掌管、谁负责”的规定。严格执行随用随盖、领导不预签、人在章在、人离章收的操作要求。印章专管员调离、外出均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26.针对会议记录不认真问题

召开机关会议对会议记录人员教育批评,深化其对会议记录严肃性的认识,明确会议记录与会人数、内容,备注每场次应到、实到、缺席人数等基本要素,要求会议记录人员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确保会议记录规范、完整、客观。

(二)财务管理不规范

27.针对库存现金偏大问题

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规定,严格把控每月财务账户现金库存,由分管领导每月不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库存现金不超限额。同时设置“现金日记账”,对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账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账单相符,现金、银行日记账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账数额相符。

28.针对使用大额现金支付问题

加强对财务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根据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超过限额的以转账方式支付。

29.针对报销单据要素不齐全问题

一是要求当事人对支出单据要素不齐全的问题作情况说明;二是规范财务管理,完善报销单据手续,严格审核支出单据,坚决避免出现报销单据要素不齐全情况。严格执行“经手、证明、审批”三印齐和领导一支笔审批制度,严禁先报后批。严格财经纪律,加强对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增强财务人员法律意识。

(三)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

30.针对发票重复报销入账问题

一是要求相关人员对重复支出的情况作书面说明;二是对重复报销款进行缴回,同时开展专项清查,对支出手续不完整、不规范的进行全面清查。

31.针对支出单据未严格履行审核审批手续问题

一是对问题进行调查了解,并要求相关人员对会计凭证审批手续不齐备的情况作书面说明;二是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按照财务审批程序进行报销。

(四)经费使用管理不严格,专项资金效益发挥不充分

32.针对违规在会议经费列支雇员工资问题

调整雇员工资的列支,同时加强会议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管工作。

33.针对补助经费效益发挥不充分问题

根据相关经费使用规定的使用范围,将补助经费不折不扣用于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省、市有关专项资金管理的规定,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让经费发挥最大效益。

34.针对对补助经费使用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

一是约见各代表联络站主要负责人,了解人大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并要求各代表联络站严格执行省、市有关专项资金管理的规定,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让经费发挥最大效益。二是转发人大专项经费使用范围的文件说明,加强对补助经费使用监督管理,及时跟踪经费使用情况,并做好对下拨补助经费规范使用的指导工作。

三、下一步计划

(一)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当成一项长期任务来抓,保持力度不减、目标不变,紧扣县(区)交叉巡察第四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反馈意见件件落实到位。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于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保持力度不减,确保整改到位;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始终高标准、严要求,保持长效。

(二)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切实把落实巡察整改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让每一名党员干部在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不断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组织生活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探索完善长效机制。要把巡察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以这次整改为契机,围绕薄弱环节和不足方面,深刻反思问题产生的根源,注重总结整改经验,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着力形成用制度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强人大机关规范化建设,全面排查类似问题,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2973750;电子邮箱:fxrdgzw@126.com)。也可径向区委巡察办反映,联系方式:2972006(接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潮州市人大常委会枫溪区工作委员会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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