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2-11 15:32: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根据《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广东省城市规划委员会指引》的规定和市政府1月29日关于开展我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换届有关工作的批复,我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将进行换届。现就城市规划委员会换届专家和公众代表推选、聘任的程序和办法公布如下:
一、规划委员会中专家和公众代表任职的资格条件:
1、热爱城市规划工作。具备城市规划建设方面的基本常识和素质,了解城市规划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熟悉本城市的情况;
2、爱国爱民、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敢于坚持真理、坚持原则,积极维护公共利益,有较强的议事能力;
4、承认和遵守城市规划委员会的各项章程,保证能参加规委会各项会议;
5、年龄在3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的非政府公务人员。
二、推选办法
专家委员(包括城市规划、建筑设计、交通规划、市政工程、经济、法律、文化艺术等领域)须具备城市规划或相关专业的工作实践经验和职称,由相关单位推荐。公众代表委员由社会各界(包括社会团体和机构、教育、文艺、房地产开发行业、规划和工程设计行业等)推荐,也可由个人自荐。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由所属社会团体、所在单位书面推荐;个人自荐的由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征求所属单位或社会团体的意见。
申请表可在潮州市自然资源局网上下载,也可直接到市自然资源局领取(地址:潮州大道北段1279号5楼用地规划管理科,联系电话:2393384)。自荐人员或负责推荐的单位和团体应根据表格要求内容详细如实填写个人或推荐人选的相关资料。推选日期截止至3月1日。
三、聘任程序
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专家和公众代表由市人民政府聘任,聘任程序是:
(一)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汇总推荐材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的专家和公众代表成为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委员的候选人,并按公平、择优的原则进行遴选。拟聘任城市规 为委员。聘任人员名单将在潮州日报、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和潮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予以公布;
(二)聘任委员给予颁发聘书,有效期至本届政府任期。
专家和公众代表委员在聘任期间因健康、工作调动或其它原因不能正常履行委员职责的,由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该委员的履职情况报告规划委员会同意,并提出免去该委员资格的建议和人员增补方案,报市政府批准。
附件:潮州城市规划委员会专家和公众代表委员申请表
潮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