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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业务年度2022年商贸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使用计划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4-13 16:13: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根据《潮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潮府规〔2020〕5号)有关规定,2022年商贸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扶持项目业经第三方机构核实。市商务局现对2022年商贸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使用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为4月13日- 4月17日(5天)。如对安排计划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附件:潮州市2021业务年度2022年商贸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使用计划表.xlsx

   

潮州市商务局

2022年4月13日

(联系方式:市商务局贸促科0768-2398035 邮箱:swjmc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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