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朱荣霖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市南春路牛肉巷9号首层101房,《房屋所有权证》号码列:粤房字第3967271号,建筑面积95.56平方米,四至:东至巷仔;南至巷;西至102房、梯间;北至埕、巷仔的不动产。原为朱荣霖、陈巧珍夫妻共有财产,双方各占有一半份额。
现继承人陈巧珍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中其丈夫朱荣霖的遗下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