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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更肯、张舜霞土地首次登记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8 11:40: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颜更肯继承其祖母及父亲遗下,以颜芝兰、颜楚明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市金城巷四横6号南畔,《房屋所有权证》号码列:粤房字第1862076号的不动产。该不动产建筑面积45.64平方米,用地面积24.91平方米,四至:东至王宅、徐宅、巷;南至埕、李宅;西至颜宅;北至王宅、徐宅。

因上述房产所占土地使用权自1982年至今一直未办理土地确权登记,继承人申请一并办理上述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一并办理土地首次登记及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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