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8-18 11:09: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9月中旬至12月上旬,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我会开展了巡察,并于2020年1月1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反馈会后,我会党支部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及时对存在问题进行剖析,明确目标,列明清单,采取措施,限定时限,落实责任,通过我会党支部全体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巡察组反馈的4大类12个具体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完毕,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基本情况
(一)压实整改责任
收到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会党支部第一时间召开会议,对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意见进行全面深入传达,要求以高标准、严举措抓好整改。迅速成立了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领班子成员一起,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迅速安排并带头整改,逐级夯实责任,推进整改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上下联动、责任明确、共同整改的良好局面。
(二)抓实责任分解
对照区委巡察组提交的问题清单,召开党支部会议,研究制定了《区工商联党支部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清单》,围绕巡察反馈的4大类12个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根据巡察“问题清单”,我会党支部上下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部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强化督促检查
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全力推进整改。党支部定期听取各责任部室整改工作汇报,了解整改情况,研究解决问题,督查督办整改任务落实,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坚持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从体制、机制上寻求堵塞漏洞、完善提升的治本之策,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目前整改工作如期完成阶段性任务,达到了预期成效。
问题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的问题
1、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长期推进
针对我会“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政治理论学习大体以通读文件、原文原著等方式,停留在浅表式的理解上,缺乏认真细致、主动钻研的精神,学习形式简单化,效果一般化,不能做到将党建理论科学有效地指导谋划实践工作、创新工作措施”的问题,我会重新完善党支部学习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的重要批示精神作为深化理论武装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党支部学习的重中之重,作为基本政治建设、理论建设贯穿始终,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商联工作。结合我会实际情况创新学习形式,通过中心组学习会、党支部大会、专题党课等形式,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增强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和理论认同,主动钻研政治理论,提升学习效果,做到将党建理论科学有效指导谋划实践工作,创新工作措施。
贯彻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不够具体。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长期推进
针对“在抓机关党建工作上未能深入理解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并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工作部署简单化,机关党组织建设未能与单位的实际结合起来,缺乏针对性,制订《潮州市湘桥区工商业联合会加强党的组织建设三年实施方案细则(2018-2020年)》,基本按区委《湘桥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实施方案(2018-2020年)》(湘委办发[2018]44号)内容照抄,缺乏自身特色”的问题,我会深入学习领会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结合实际开展机关党组织建设工作,细化工作部署,提高针对性。进一步完善《潮州市湘桥区工商业联合会加强党的组织建设三年实施方案细则(2018-2020年)》,增加符合部门实际、具有部门特色的内容。
党组织的设立不符合规定,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长期推进
针对“工商联设立了党组,但只有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不符合《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的规定,难以有效地开展工作、加强对工商联工作的领导,无法充分发挥党组应有的领导作用”的问题,我会积极配合上级党组织完善工商联党组,配齐党组成员,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积极参加各级党组工作培训,进一步明确党组的职能定位,提升做好党组工作的能力,充分发挥党组对工商联工作的领导作用。
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还有差距。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长期推进
针对“大额资金使用没有经集体研究讨论,2016年初拨出扶贫款4000元,2016年开展资助困难学生和家庭活动开支41000元;2017年落实‘千企扶千村’活动拨47万扶贫款;2018年部署精准扶贫工作,拨付扶贫专项资金66000元。以上事项都没有在会议上讨论研究”的问题,我会在党组中心组、党支部、部门会议中加强《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学习,完善“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我会党支部工作制度,明确决策程序,规范决策行为,凡是重大事项,重大财务收支均要提交党组会、支部会进行充分讨论决定,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长期推进
针对“意识形态工作抓而不实,党组织没有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工作制度制订不完善,责任落实不到位。创办微信公众号及《湘桥工商联》小报宣传阵地,但没建立信息发布审查机制、舆情应急处理等相关制度。在《湘桥区工商联合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计划》中有提及‘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但没有真正落实,工作抓而不实”的问题,我会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成立意识形态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党支部会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我会党支部党课的学习内容;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制订意识形态工作方案,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廉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要求我会党员干部和商会会员严守政治规矩,绝不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不在微信发布不良言论;及时对我会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完善信息发布审查机制、舆情应急处理等相关制度。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的问题
党组织建设不够扎实。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长期推进
(1)针对“对基层组织建设程序理解不深,执行不够严肃。2019年7月26开区工商联党支部成立大会,没有拟定并通过选举办法,支部书记当选后也没按《党章》规定上报上级党组织批准”的问题,我会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程序的学习,将其纳入党组、党支部和部门会议学习内容,补充完善会议记录。
(2)针对“党组织阵地建设缺失。党员活动室、党支部活动室阵地还没有建立起来,没有设置党务公开栏和实施基层党组织‘头雁’工程等”的问题。我会已推进建设党员活动室、党支部活动室等阵地,项目资金申请手续已提交财政局,待资金落实后动工。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头雁”工程。
(3)针对“对党组织建设不够重视。党支部成立后,没有研究制定党支部建设的具体工作计划”的问题,我会已研究制定党支部建设的具体工作计划。
2、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够严肃。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长期推进
针对“在非党会议上研究党内事务。如2016年5月9日召开部门会议研究2016年党廉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研究和讨论工作未能抓住要点,会议议题设置存在随意性。对一些日常性事务如确定参加会议人员、会议通知等都列入会议议程”的问题,我会根据规定,严格区分党支部会议和部门会议讨论事项,规范会议议题设置,抓住研究和讨论工作要点。因我会独立党支部是2019年7月成立的,因而之前部分党内事务只能在非党会议上讨论。
针对“存在一定的形式主义。制订《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其中出现‘各科室、市信息资源管理中心···’等字样”的问题,我会结合部门实际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
针对“2016-2019 年党组只有1名书记,不具备召开党组会条件,但出现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记录。先后召开多场次只有1人参加的党组工作会议,存在一定的形式主义倾向”的问题,我会因部门党组仅党组书记一人,暂不具备召开当组工作会议条件,党组工作台账一般体现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记录,接下来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配齐党组成员,完善党组工作。
针对“对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有所缺失。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员、党员之间未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抓退休党员的学习管理仍不到位”的问题,我会加强党员队伍特别是退休党员的教育管理,充分开展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员、党员之间的谈心谈话活动,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管理制度,加强干部“八小时外”活动的教育,如实汇报反映我会党支部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情况。
针对“工作力度推进不够有力。协助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发展缺乏工作亮点”的问题,我会加大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发展力度,潮州市湘桥区不动产中介协会已成立,待其手续完备之后将发展其为我会团体会员。创造工作亮点,进一步协助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
3、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
针对“2016年12月新招录一名公务员,在试用期满后,没有按程序对其进行综合考核考察,讨论转正任职定级事项”的问题,我会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把好干部动议、讨论、民主测评、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和公示关,做好干部任免阶段会议记录,形成良好的干部选拔任用导向机制。“2016年12月新招录一名公务员,在试用期满后,没有按程序对其进行综合考核考察,讨论转正任职定级事项。”此项在试用期满后已完成,会议记录无体现,已完善党组、部门会议记录。
4、党内制度建设不够严谨。
针对“党内制度建设不规范,不符合单位实际情况,《湘桥区工商联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中的选拔内容为‘正副科、职务的选拔任用’,不切合工商联对干部任用管理的职责极限;制定的党组工作规则规定“党组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不符合《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工作规则也没有结合单位职能和实际情况修订,存在生搬硬套现象”的问题,我会健全机关党建制度,完善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和具体考核办法,定期召开我会党支部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将党建工作与工商联工作同要求、同部署、同落实。修订《湘桥区工商联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修改其中不切合工商联对干部任用管理的职责极限的内容。结合《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和我会职能实际,修订我会党组工作规则。
(三)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财务制度不规范,管理还有漏洞。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长期推进
针对“未能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存在财务审批手续不齐全、不规范,有的报账凭证缺少证明人签名,所有的财务支出都由单位‘一把手’审批”的问题,我会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审批手续,补齐报账凭证缺少证明人的签名,由于受我会编制2名的限制,所有财务支出暂时都由单位“一把手”审批,接下来将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完善我会财务管理机构,配齐人员,开展好我会财务管理工作。
针对“账务资料的形成和管理不够规范。2016-2018年的会计凭证中会计主管、记账人、复核人、制表人均为空白,凭证填制不完整;2016年会计凭证使用订书钉进行装订,装订不符合要求”的问题,我会补充完整2016-2018年的会计凭证中记账人、复核人、制表人,因会计主管一般由单位分管领导担任,我会无分管理领导,暂时无法填写。加强账务资料的管理。按照要求重新装订2016年会计凭证。
针对“库存现金不符合规定,单位库存现金过多,存在一定廉政风险。2016年2月份库存现金30354.8元、6月库存现金25258. 66元、2018年3月库存现金58297. 16元”的问题,我会加强对库存现金管理,修订相关财务制度,将库存现金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针对“没有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釆购规定。2016年4月采购办公家具4776元和办公设备47280元、2016年6月采购复印纸240元、2016年12月采购打印机耗材610元、2017年5月采购文件柜1200元、2018年12月采购计算机耗材750元,均没有按要求进行政府集中采购”的问题,我会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釆购规定,在支部会议、部门会议上加强政府采购相关制度的学习,按照要求开展我会采购工作。
2、落实八项规定的精神不够彻底。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长期推进
针对“没有按规定报销差旅费。2016年12月报销前往广西参加第七届潮商大会的差旅费中,每夜住宿费报销750元,不符合我区对旅差费的报销限额规定;报销手续不完整,2018年3月报销前往肇庆拜访湘桥区商会义乌分会会长差旅费中,没有邀请函;2017 年2月有关人员前往广州参加省工商联十一届六次执委会议乘坐高铁一等座,超支部分没有自理”的问题,我会在党组、党支部、部门会议上加强对《潮州市湘桥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潮湘府办[2016]43号文)、中央“八项规定”等相关规定的学习,2016年12月广西第七届潮商大会住宿超标部分、2018年3月前往韶关拜访湘桥区商会义乌分会会长往返韶关差旅费、2017 年2月前往广州参加省工商联十一届六次执委会议乘坐高铁一等座超支部分相关人员已退回。2018年3月应湘桥区商会义乌分会会长陈增耀之邀赴韶关参与项目洽谈,因为其行程安排较紧,只能口头邀请,来不及送邀请函,特此说明。
针对“存在不切合实际的开支。2016年12月发放工作人员2016年度生日慰问金300元,但有关工作人员生日时间是1月,到区工商联工作时间为2016年2月,已过了生日时间”的问题,有关工作人员生日干部任免审批表认定为11月(见附件:干部任免审批表),且2016年在原任职单位无领生日慰问金,2016年度生日慰问金发放符合要求。
(四)专项工作存在问题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长期推进
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未能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充分发动会员单位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对会员单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只停留在机关会议的布置学习层面以及组织签订责任书上”的问题,我会认真彻落实上级关于扫黑除恶工作部署,结合工商联自身工作管理职能,加大宣传力度,在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发布扫黑除恶相关信息,引导广大会员企业积极参与扫黑除恶活动,营造非公企业扫黑除恶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工作打算
巡察工作整改以来,我会上下能立行立改,对号入座,逐条整改,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通过巡察整改,使全会党员干部深切感受到了巡察监督是对工商联党支部的一次政治体检,是对每名党员干部的真实关心和爱护。同时,也使全会各项工作制度执行更严格、经费管理更规范,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和精神状态有了一个质的提高。2019年,在全联、省联和市联的悉心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会工作扎实推进,迈出提质扩面的坚实步伐,成效显著,荣获“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同时,作为潮州市唯一单位,获“全国工商联2019年民营企业调查点工作示范单位”荣誉称号。下一步,我们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自觉抓好党支部各项工作。
(一)强化政治担当,落实两个责任。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首要任务,全面加强工商联系统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切实把责任真正扛在肩上、落到实处。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成员不折不扣履行好“一岗双责”,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不落空,不松懈。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全力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两个责任”压力传导,营造全区工商联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深化后续整改,建立长效机制。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持续推进整改。强化督促监管,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未完成或需要持续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件件落实;对后续整改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举一反三、立行立改。结合新形势新要求,持续完善各项制度,坚持一手立规矩、定制度,一手抓整改、促落实,强化制度执行力,以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促进工商联机关内部管理和监督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三) 巩固整改成果,推进非公事业发展。把巡察整改与推动非公组织的改革紧密结合,把此次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区非公事业发展的重要契机和动力,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继续引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听党话、跟党走,发挥非公有制企业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增强非公组织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拓展组织覆盖、夯实基层基础。密切联系服务非公企业,切实为非公企业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维护非公企业合法权益,为实现湘桥高质量提升发展贡献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768-2202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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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湘桥区工商业联合会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