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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12-10 17:29: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饶平县市场监管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今年来,饶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会议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局的业务指导下,以落实市场监管职责、服务疫情防控大局为中心,筑牢市场监管领域安全底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对标对表,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今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饶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省市要求承接了商务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措施权71项,统一行使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执法权。经过梳理,目前合计权责事项1477项。共受理投诉举报2762宗(其中投诉1974宗,举报609宗,信函179宗)、信访29宗,我局均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截至目前,共查处各类案件147宗(移送公安机关4宗),案值约137.12万元,罚没款约114.9万元。投诉举报类行政诉讼1宗,系二审,我局取得胜诉;共收到行政复议件8宗,其中,已办结6宗,2宗尚处于审理过程中。

我局积极优化营商环境,克服疫情影响,实现市场主体逆势增长。今年来,全县新登记市场主体共11245户,注册资本34.28亿元,其中内资企业(内资本年累计开业户数)33户、私营企业1154户、农民专业合作社84户、个体工商户9974户。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2287份、药品经营许可证144份。办理全程电子化登记业务16笔,办理各类市场主体变更、备案登记17129户,注消登记2394户;推进“个转企”124户。目前全县共有各类市场主体38293户(其中内资企业673户,私营企业5545户,个体工商户3120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867户),同比增长31.9%。

二、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做法

(一)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1年,我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的职责。组织局领导班子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年-2025年)》、《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提升领导班子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对重大案件组织开展集体讨论,保证了处罚的合法性、公平性和公正性。要求各部门认真学习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向外聘法律顾问咨询单位劳动合同等业务。在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我局未发生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没有出现领导干部因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事件。

(二)以优化营商环境为重点,做好市场发展“大服务”。

我局在市场主体准入监管方面通过多举措满足“放管服”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大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营商环境。

1.压缩办事时间和全流程优化服务。通过实施许可权限下放、企业登记审核合一、首枚公章刻制免费等措施,大幅度简化办事程序,降低办事成本,企业新登记设立平均在0.5个工作日内完成,加快形成以“一网通办、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模式为主,传统模式为辅的开办企业新模式。自2021年3月1日以来,通过一网通办新设立登记的企业共1143家。

2.实现省内市场主体迁移“省内通办”。今年7月起,将原先省内市场主体申请迁移至我县的迁入预审、迁出登记、迁入登记三个环节,整合为市场主体迁入登记一个环节。至11月,通过“省内通办”流程完成企业迁入业务20笔。

3.继续推进“证照分离”、“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市场主体登记全程电子化”等改革,进一步提高企业名称登记便利化服务水平。

4.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根据职能认领监管事项共149项,并按要求完成检查实施清单编制工作,监管行为数据上报覆盖率100%。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行政执法,全面推行三项制度。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对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均通过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统一公示,同时,相关政务事项还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饶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等网站公示其他相关政务信息,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出示执法证件,公示执法身份,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力义务等内容。

2.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为执法人员配备具有录音、拍照、摄像等功能执法设备。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起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均通过文字记录方式予以记录。

3.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设立了政策法规股作为专门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部门,配备法制审核员,对情节复杂或重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案件均进行法制审核,保证处罚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没有发生过败诉案件。

(四)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严格防范有案不移和以罚代刑。

我局认真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的要求,对发现涉嫌犯罪案件一律按时予以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并向饶平县人民检察院进行备案。今年以来,共向公安机关移送了4宗案件,1宗因犯罪证据不充分退回作行政处罚,3宗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处理。市场监管还按照两法衔接平台录入制度的要求,将上述4宗案件全部录入“两法衔接”平台,保证了刑事司法机关及时掌握违法犯罪线索;同时,我局还按照饶平县人民检察院的要求,将食品药品类案件录入“两法衔接”平台。

(五)毫不松懈,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针对今年来国际、国内及广东省内疫情依然严峻的形势,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第一时间传达会议精神、部署具体工作,牢牢守住广东“东大门”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关口。

1.强化农贸市场和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发挥专班牵头协调作用,严格落实农贸市场、进口冷冻肉制品和水产品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冷冻冷藏潮湿密闭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强化核酸检测每周全覆盖、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产品安全监管全覆盖(“三强化三覆盖”)。截至11月30日,累计检测肉制品3496批次、水产品1296批次、人员1814批次、环境4939批次。

2.强化药店“哨点”监测功能。持续对全县零售药店开展全覆盖疫情防控常态化监管工作,要求全县各药店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规范药店药品经营活动,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切实发挥药店疫情防控“哨点”预警作用。要求各药店按防控要求做好各项措施,特别是做好测体温、扫码、购买目录37个药品登记上报、询问是否中、高风险旅居史等工作。今年来,药品共上报退热类药品登记信息110311条,责令整改38家,停业整顿21家。

3.压实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药店、餐饮店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专人做好进场测温、扫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共出动执法人员2181人次,检查餐饮单位1135家次,商超455家次,冻库113家次,农贸市场460家次。

(六)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为载体,做好市场安全“大监管”。

1.多措并举抓好食品监管,守住食品安全底线。一是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体户的日常监督检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茶叶质量、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牛肉丸质量、湿米粉、“不老神药”类食品、粮食加工品、食品生产企业冻库原料、食品加工小作坊提质、食盐等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对产品抽检多次出现问题的企业加强监管并进行责任约谈。二是对全县持证学校食堂开展线上、线下地毯式摸查,全面排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规范校外供餐托管机构,专项抽检周边校园周边“五毛食品”,确保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三是抓好“十件民生实事”。做好食品监督抽检、快检相关工作。完成全年2700批次食品监督抽检任务,不合格批次为70批次,不合格率为2.59%。完成2021年度13家A类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检23625批次,不合格率0.62%,17家B类农贸市场快检11621批次,合格率0.08%。四是开展茶叶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我局制订《饶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茶叶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对茶叶生产环节监管、流通环节监管、网络经营环节监管、执法等进行全方位检查。至目前共完成106批次茶叶抽检,完成率103%,3批次不合格(均为标签问题,不影响产品质量)。

2.抓好药械化安全。一是强化日常检查。至目前,共检查药品零售企业69家次、医疗机构180家次、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95家次、化妆品500家次,重点对疫苗、特殊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发热药品销售等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二是做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检及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至目前,完成全年抽检任务医疗器械抽检8批次、药品110批次、化妆品17批次,任务完成率为100%,均尚未接到不合格报告。完成药品不良反应220例。

3.坚守特设安全红线。强化气瓶、电梯安全监管,做好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整治。至目前,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74家次,检查特种设备764台(套)。排查一般隐患303项,排查重大隐患3项,移送执法立案1宗,下达罚没款3万元。全覆盖检查了辖区内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涉燃气储存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槽罐车使用单位、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单位等,共检查特种设备相关使用单位54家次、排查各项隐患58项,现已整改完毕。同时还开展起重机械限位装置、电梯制动器等主要部件日常检测和维护保养、液化石油气瓶、叉车安全隐患排查、锅炉、压力容器等专项检查。

4.守住质量安全。在开展“瘦身”钢筋全面排查工作中,对涉嫌销售揭阳问题钢材的13家经营户进行立案处理;在开展“交通安全整治年”专项工作中,督促6家无照销售摩托车的经营单位及4家无照开展机动车维修经营单位完成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在开展“全民反诈”专项行动中,我局严格按照《饶平县2021年“全民反诈”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照工作职能,加强对辖区内手机及其零配件(如数据线、充电宝、充电器等相关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共排查手机及其零配件销售单位18户,暂未发现无照经营行为及其他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5.实施知识产权、商标品牌战略,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强化专利监管。严格核查非正常专利申请,确保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专利申请全部撤回,切实保障专利所有人合法权利。至目前,全县有效注册商标数量14519件,共有驰名商标3件,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件。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1家,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家,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2家,广东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4家。今年前三季度专利授权量为1264件,其中有效发明专利10件。

6.落实标准化工作,推动计量惠民生工程。今年来,共开展了对我县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眼镜制配场所、加油机、可燃气体报警仪计量器具等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检查在用电子计价称1548台件。并加强对茶叶净含量及过度包装商品的治理;同时,积极鼓励相关企业参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7.倡导诚信经营,提升消费满意度。设立12315“五进”消费维权服务站24个;开展“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创建活动,目前共推选出21家放心消费承诺单位。

(七)抓好各项专项行动,强化市场秩序安全监管。

1.做好防疫用品和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共出动检查人员225人次,检查主体数744个次,整改主体个数74个,无违法违规案件。

2.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行动。经统计,目前全县在2020年12月前注册的民办中小学6所,民办幼儿园78所,文化教育类校外培训机构12家,已全部完成自查并上报。

3.开展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检查辖区内各级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是否存在压级压价、抬级抬价行为,最低收购价政策和明码标价执行情况,是否存在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是否存在涉及粮食市场垄断的相关投诉举报线索。专项开展以来,共检查相关粮食单位6家次,其中涉及国有粮食企业2家,基层粮库1家,尚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4.开展网络交易市场监管工作。今年前三季度共查处涉及网络违法经营案件共10宗,罚没共7.9万元。加强对我县范围内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的业务指导。强化对网络订餐平台的监管,规范网络订餐平台经营行为。加强部门联动,布置开展“网剑行动”,牵头饶平县网络市场监管部门间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实现对网络市场的全流程、全链条精准监管。

(八)建章立制,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为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规范市场主体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予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我局联合县司法局印发了《饶平县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包容审慎监管清单(第一批)》,清单编制了12项市场主体无主观故意,首次违法且情节轻微,经责令改下后按要求纠正的行为,免于罚款,解决了中小微企业的实际困难。

(九)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提高局法治创建氛围氛围。

我局立足职能结合实际,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对内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如何规范执法程序,提高行政执法能力”、《药品管理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辅导讲座,提升干部职工的学法用法水平及依法行政的能力。组织全体干部通过完成《宪法》和《民法典》考试,提升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安排31名执法人员参与执法证综合法律知识考试,确保执法证到期后能及时换证。对外,我局在 “5.20”国际计量日、安全生产月、食品安全周、医疗器械安全周、质量月、安全用药月,宪法宣传周等节点,开展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普及法律知识,提升消费者识假辩假能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监管服务对象,组织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广告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药品管理法》等培训活动,提升了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并向全县所有猪肉经营者、猪肉制品生产企业发放依法守法经营的“一封信”,签订《承诺书》,发放《告知书》,提升猪肉经营者、猪肉制品生产企业的依法经营意识。

(十)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

我局聘请了广东烨彰律师事务所的谢孝义为法律顾问。我局严格执行顾问规则,在出庭应诉、法律咨询、普法等发挥了重要作用。保障了局行政决策和实施的合法合规。

三、存在问题 

(一)执法公示不能完全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录入。由于业务和人员的严重不匹配,加之系统繁多,数据量极大,虽然经常督促人员及时录入系统,但总归有所缺失,不能完全按照决定的要求,作出7个工作日内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者20工作日内公示行政检查和行政许可,只能保证到每季度结束时对上季度情况的完成录入。

(二)学习还不够主动系统。参加集体学习多,主动自学思考少,往往是上级要求学什么、工作需要什么,就针对性地学习,学习缺乏连续性、系统性和全面性,还未能形成一套系统指导市场监管工作的理论体系。

(三)发展意识还不够强。习惯于监管的思维定位,对做好监管工作考虑得多,对服务经济发展大局考虑得少,在结合市场监管机构改革工作,如何通过加强监管,解决市场监管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应对新形势、新挑战,培育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促进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推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的作用还发挥不够。

四、2022年工作设想

(一)做好执法培训工作。多方式多渠道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其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保障不出现监管缺失,不导致市场领域安全事件发生。督促落实执法三项制度,优化良好的营商环境,推动法治深入人心,维护好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落实执法公示责任。继续落实谁执法谁录入谁公示的制度,要求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公开试行办法》和广东省双公示平台录入要求,及时准确完全录入公示平台,发挥信用约束作用,保证数据规范、及时、准确。

(三)慎始如终,强化监管。突出重点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思想,强化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推进标准化和知识产权等工作再上新台阶,推动市场监管各项业务深度融合,形成市场监管合力。

         饶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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