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15 15:20: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被继承人董素生前与配偶罗卫共同共有,以董素名义登记,位于潮州市枫春路中段南侧奎元住宅区B2幢首层3/12号门市, 建筑面积130.90平方米,权属证号为:粤房地证字第C1873088号,四至:东至路;南至4/12号门市;西至通道;北至2/12号门市的不动产。
现继承人罗卫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中董素遗下的占有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0768—2971130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