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6-12 15:47: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申请人陈文珪持“(2014)潮湘法民一初字第65号”《民事调解书》向我局申请办理位于潮州市中山路2/119号,《房屋所有权证》号码列:粤房字第1856364号,证载建筑面积86.39平方米,实际建筑面积86.68平方米,土地面积27.98方米,四至:东至五福里巷;南至抽纱公司宿舍南巷;西至王宅;北至中山路的不动产登记。
因上述房产所占的国有土地,自1987年使用至今一直未办理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权利人一并申请办理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相关不动产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0768—2971130
2023年 6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