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9-30 10:48: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和区委授权,2019年11月5日至12月中旬,县(区)交叉巡察第四组对枫溪区委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委办)进行了巡察。2020年1月13日巡察组向区委办反馈了巡察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区委办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以高度的思想觉悟和行动自觉贯彻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坚持将巡察整改与“转作风、抓落实”相结合,与履职尽责相结合,层层传导压力,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为加强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巡察整改工作高效扎实开展,区委办于2020年1月13日召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枫溪区委办公室落实县(区)交叉巡察第四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按照明确责任领导、明确整改时限的思路,建立清单,集中攻坚,整体联动。在整改过程中,党支部书记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按照职责抓好分管线条的整改落实工作。严格对照整改方案和问题台账,针对薄弱环节强化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逐条整改,逐一销账,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制订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区委办于2020年1月21日制订了《中共潮州市枫溪区委办公室关于落实县(区)交叉巡察第四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深刻剖析,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举一反三查找问题,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制订了《区委办公室落实县(区)交叉巡察第四组反馈意见整改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时限,形成详细的整改路线图、时间表,做到了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
(三)强化整改合力,力求整改实效。区委办主任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加强对分管股室、线条整改工作的指导把关,各股室逐条对照列出清单,对整改问题逐个落实责任,逐条逐项对账销号,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在此基础上,区委办专门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要求班子成员结合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剖析、对照检查,把涉及到自身分管工作的巡察反馈问题说清楚、谈透彻,红脸出汗,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夯实整改责任。加强机制建设,坚持举一反三,充分认识问题背后的制度性缺失,做到既有当下改的举措,又有长久立的机制,有针对性地补齐制度短板,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聚焦问题导向,扎实高效推进整改落实到位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四个意识”树立不牢固,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温差” 。
1、关于学习教育不透彻,结合实际抓工作实效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立行立改,进一步提高对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重要性的认识,立即成立《枫溪区委办公室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领导小组》(枫委办发〔2020〕2号)。二是建立了区委办党支部和班子会“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组织引导全办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撰写学习心得。加强对党员进行教育,印发《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章应知应会知识点》给全办干部职工人手一份,引导全办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等知识。加强督学考学,切实解决上热下冷,逐层递减问题。三是加强干部网络培训管理和学法平台管理,要求全办党员带头学习。
2、关于“四个意识”树立不牢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立行立改,对区委办党支部全体党员信息进行全面核对,更新党员信息库。二是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进一步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同时要求个别同志进行检讨反思,保证不再出现类似情况。三是进行纪律教育,2019年11月8日召开党支部大会,专题进行纪律教育,严肃会风会纪。
3、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温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对照“基层减负年”工作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5方面工作要求和省53条具体措施,制定印发了《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提高办文办会质量切实为基层减负的通知》,从自身做起带动全区各级各单位切实加强会议、文件的审批和管理,进一步精简会议、减少发文数量、改进文风会风。我区2019年全年以区委、区管委、区委办、区管委办名义发布文件数量较2018年压减比例达到28%;2020年第一季度以区委、区管委、区委办、区管委办名义发布文件数量较2019年第一季度减少3份。二是由区委办(督查)牵头督促区有关部门结合实际研究制订具体措施,全面清理各办事处、区直各部门签订的“一票否决”、各类“责任状”和考核评比事项,改进“督检考”方式,完善问责机制,激励干部进一步担当作为。三是以“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为契机,落实区政务服务中心加强“网上办事大厅”等平台的运营管理,着力提升机关内部运转、政务服务、社会管理效率,减少基层跑审批报材料,切实减轻工作负担。四是进一步提升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思想认识,组织精干力量,对历年法定期限内办结的信访件进行深入清理排查,查漏补缺。发挥区信访局扫黑除恶工作专班工作机制作用,对排查出来涉扫黑除恶信息的8宗信访件,与区扫黑除恶办进行线索信息研判,确保有价值线索立即报、无效线索排除掉,全力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五是发挥信访信息平台和工作专班作用,重视初信初访工作中涉及扫黑除恶信息,一旦发现有价值的线索,将及时上报区扫黑除恶办,确保相关工作扎实快速有效推进。
4、关于落实上级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落实相关部门对枫溪区公众网的机构设置栏目进行及时更新,目前已全部完成更新,政务文件栏目中文件也正在持续更新中。二是加强政府网站监督管理,建立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制定实施《潮州市枫溪区管理委员会公众网读网制度》,由专人督促落实区各有关单位及时对相关栏目内容进行更新。三是充分利用省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契机,有效优化公众网站栏目设置,不断提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二)党的领导弱化,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重业务轻党建”现象明显,意识形态工作薄弱。
1、关于党的领导弱化,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提高办领导核心作用,定时召开支委会议,支委会议与班子会议分开记录。自2019年1月以来,共召开党支部大会18次,支委会议30次,班子会议33次,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和进行集体决策。二是党支部书记作为一班之长,切实增强担当意识,坚持集体领导,严格按程序办事,按规则办事,按集体意志办事;班子成员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集体讨论决定相关重大事项等内容,在全面从严治党和区委办重要事项上发挥主要领导和统揽全局的作用,充分发扬民主,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干部提拔等事项在班子会议上充分讨论,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2、关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存在差距,“重业务轻党建”现象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党支部责任意识,定期安排支委会议研究党建工作,2020年3月17日召开支委会议,专题研究区委办党建工作和区委办党支部2020年度工作,并制订了《区委办公室党支部2020年度工作计划》。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支部学习重要内容和班子会的第一议题,形成学习制度。二是班子成员认真履行抓党建“一岗双责”,既要抓业务,又抓党建,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定期听取分管党建同志的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党建方面突出问题。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管理,于2020年1月21日成立了《枫溪区委办公室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枫委办发〔2020〕3号),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二是主动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密切关注舆论动态,加强与区网信办的沟通交流,及时处理应对舆情热点,今年来办理舆情7条,办结率100%。三是充分利用枫溪公众网、中共枫溪区委办公室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多次发布精神文明建设、主流文化思想方面的信息,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动向。特别是今年来结合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复学工作,在枫溪公众网、区委办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信息83则,正面引导群众做好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复学工作。
(三)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不规范,干部队伍管理随意化。
1、关于落实党的组织生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列入学习制度,不折不扣地落实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第一时间安排传达学习、抓好贯彻落实。二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自2019年1月以来,共召开支部大会18次,支委会议30次,党支部书记上专题党课2次,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共中央有关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三是落实在编人员(党员)记录会议内容,规范会议记录。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做好党内政治生活工作部署,认真制订年度主题党日计划,积极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2019年以来共开展主题党日活动2次,确保党日活动取得应有成效。二是规范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程序,2019年12月11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谈心谈话、批评和自我批评、问题整改落实等工作,在互相批评时做到真点问题、点真问题,真正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一项一项制订整改措施,一件一件做到整改到位,切实提升民主生活会质量。三是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通报区委办党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情况,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从严从细做好党员互评、事后公开等环节。
3、关于党员教育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员发展程序,把好发展党员“入口关”。认真执行推优制、预审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进行,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2019年根据工作程序和条件按期转正了三名党员。二是加强对党员的党性教育,规范组织生活,制订并实行党组织生活请假制度,要求确因为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包括退休党员)要向区委办党支部提交书面请假。
4、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人事管理随意性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范干部提拔过程,严格遵守逐人讨论表决及末位表态制度。二是落实临工雇聘和离职由班子会议讨论通过,规范临工入职手续和资料备案,对临工日常管理参照在编人员严格管理。三是临时工请销假参照《枫溪区委办公室请假制度》执行,严格请假手续,落实请假报备制度。
(四)财务制度执行不严,廉政风险防控有待加强。
1、关于“一把手”审签三套独立核算单位财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理顺区委办与下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关系,寻求政策支持,区委办积极与区财政局探讨后探索将区委办与下属单位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宣传信息中心三套独立账务合并为一套账务进行管理。二是规范审签制度,在并账后由分管行政的副主任负责财务审批。鉴于今年区开展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候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后落实。
2、关于存在对公结算超起点使用现金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委办于2020年4月2日重新修订了《枫溪区委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已经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大额现金公务费用支出予以明确,对大额现金公务费用支出一律采用银行转账方式进行支付,并积极探索采用公务卡结算公务费用,减少现金支付结算,提高支付透明度。
3、关于现金余额过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立行立改,每月结存现金原则上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4、关于报销票据要素不齐全的整改情况。
根据重新修订的《枫溪区委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对相关经办人员和财务人员进行培训,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报销流程,明确报销票据必须附齐相关要素材料。
5、关于资金支付审批不严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严格审批手续,对支付报销票据明确要求并已经做到区分经手人、证明人及审批人,并签署审批意见和审批日期。
6、关于票据使用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加强食堂管理,落实采购物品和日常用品验收制度,重新修订完善了《枫溪区机关食堂管理工作制度》,做好食堂物品出入库使用记录;对因物价变动出现的超支和加餐加菜补贴进行严格审核控制;做好日常监督,规范机关食堂伙食费结算,以发票报销,杜绝白条入账,做好费用结算凭据的保管,防止虚报伙食费情况发生;努力做到既做好食堂供餐保障又节约开支,不断探索规范、科学、合理、可控、节约的食堂供餐管理制度。
7、关于没有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的整改情况。
积极向区财政局报告账户“其他应付款—其他费用”科目挂存4辆报废公车收入情况并已办理相关手续后将报废公车收入和房产租金一并上缴国库,坚决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
8、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重新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新购入的固定资产已全部纳入账内管理,并落实专人对前期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和清理。二是开展清理未入账固定资产和已入账但查无实物固定资产盘点统计,按年度由近及远开展清查摸底,对未入账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入账;对已入账查无实物固定资产进行盘亏处理;对部分丧失使用功能的固定资产进行核销处置;对已处置完毕的公车进行核减账务处理,确保资产账实相符。三是逐步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定期盘点制度、对账制度和资产管理人、使用人负责制度,加强资产的日常管理。
(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不实,“四风”问题禁而不止。
1、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按照《潮州市枫溪区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要求,认真落实差旅费管理,严格差旅费报销审核程序,确保差旅费内容真实、完善、合规。二是建立公务用车独车运行费用登记制度,对每台公务用车的使用时间、事由、地点及车辆加油、维修、保险等费用情况进行登记造册,提高公务车辆使用信息和运行费用信息透明度。三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按照重新修订的《机关小车司机和小汽车管理工作制度》使用公务用车,加强司机和公务用车日常管理,进一步完善公车管理制度,对部分老旧公车按程序申报拍卖或报废手续,对公车的维护报销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审批,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
2、关于“四风”问题禁而不止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勤俭节约意识。落实专人对日常大院内的用水用电加强巡查管理。二是加强对机关后勤的管理,对机关宿舍已进行重新合理安排分配,为机关干部职工提供良好的休息环境;加强对仓库的管理,严格按照制度规范申购、审批、采购、报销及领用登记程序,做好财物风险防控;重新修订《枫溪区机关食堂管理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食堂管理,加强日常监管,对食堂存在风险点进行重点防控,逐步探索食堂外包机制。
(六)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不扎实。
1、关于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增强主体责任,2020年4月10日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全办党员干部要持之以恒加强学习教育,持之以恒严明纪律规矩,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以坚定的政治定力和政治立场自觉抵制歪风邪气,把监督关口前移。二是落实“一岗双职”制度,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坚持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的监督,分管领导对下属的监督,突出加强政治监督,及时纠正政治偏差,确保做到一旦发现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
2、关于制度建设滞后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深刻理解内控制度建设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抓手,落实一位副主任牵头,从系统性、全面性的角度对区委办公室现有制度进行梳理,查弱项、堵漏洞、补短板,制订修订办公室相关内控制度,至今新制订了《枫溪区委办公室“三重一大”决策制度》1项,修订完善了《枫溪区委办公室公务活动接待工作制度》、《枫溪区机关食堂生活监督制度和监督员工作职责》等8项。全方位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管风险。
3、关于执行纪律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通过党支部大会、支委会组织全办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纪律作风教育。二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增强理想信念教育、党性教育,慎独慎微,防微杜渐,坚决打消“小节无害”念头。三是进一步严格考勤制度,严肃会风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存在问题。
三、主动担当作为,建章立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近段时间来,通过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的深入推进,区委办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领导、组织生活制度、财务制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干部队伍的战斗力、创造力得到进一步激发,政务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让广大干部职工切实感受到巡察工作带来的新变化、新面貌。虽然区委办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与区委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接下来区委办领导班子将以巡察整改为新起点,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建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干部。对已整改的问题继续巩固成果,对已治标未治本的问题将深入解决,对可能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将未雨绸缪。区委办将把这次巡察整改转化成推动区委办工作的良好契机、改进区委办工作的强大动力,坚持把巡察成果与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改进作风等结合起来,勇于担当作为,以落实整改为契机,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扩大巡察成果的影响力,增强巡察结果的持久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768-297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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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潮州市枫溪区委办公室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