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9-29 11:04: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中共潮州市枫溪区委政法委关于
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和区委授权,2019年9月11日至10月中旬,县(区)交叉巡察第四组对政法委进行了巡察。2020年1月13日,县(区)交叉巡察第四组向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站位,强化责任,坚决把巡察整改工作抓实抓好
(一)迅速传达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我委从讲政治的高度,坚决把落实县(区)交叉巡察第四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1月13日县(区)交叉巡察第四组对我委反馈巡察意见,我委表示主动认领、立行立改,全面彻底落实整改。1月14日召开党支部大会,通报《关于对枫溪区委政法委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对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上来,以最快的速度、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坚决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我委迅速成立由党支部书记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跟踪督导,并落实专人负责联络工作。切实压实整改责任,明确委班子成员是分管业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整改事项负总责;各股室负责同志是整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具体抓好落实,形成全委全面整改的大合力,各负其责、上下联动,共同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整改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方案。1月14日召开支委会,专题学习研究县(区)交叉巡察第四组的反馈意见,讨论整改事项措施;1月17日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审议整改方案初稿,最终形成制订了《中共潮州市枫溪区委政法委关于落实县(区)交叉巡察第四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具体分为“制定方案、推进落实、汇总上报”三个阶段进行。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制订了《区委政法委落实县(区)交叉巡察第四组反馈意见整改问题清单》,将巡察组反馈意见的五大方面34项问题逐项逐条制订整改措施,明确具体牵头领导、责任股室、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等。同时,按照时限要求,建立落实整改对账销号制度,实行挂图作战,有条不紊推进整改工作。
(四)领导以上率下,推进整改落实。我委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针对县(区)交叉巡察第四组巡察反馈意见,亲自指导部署,并对重大问题处置、重要制度起草亲自研究布置,及时跟进了解整改进度,听取工作汇报。此外,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对相关同志进行谈话提醒。班子成员充分发挥示范作用,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迅速行动,于1月17日高质量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认领问题,带头落实整改,带头抓好分管工作领域整改。
(五)及时查漏补缺,健全工作制度。我委及时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适时听取落实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查漏补缺,确保整改工作遵循既定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有序快速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已建立11项制度,切实把整改过程转变为解决问题、建章立制、规范程序、堵塞漏洞、推动工作的过程。
二、紧盯问题,挂图作战,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度、广度不够,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针对学深悟透“新思想”还有差距的问题。
①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学习型机关,委书记会、支委会、党员大会、委务会均已实行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议题制度,印发了《中共潮州市枫溪区委政法委关于成立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制定了《2020年枫溪区委政法委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陆续召开支部学习4场、班子学习会8场,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区委五届八次全会精神等,支部书记上主题为“感悟中华力量,强化使命担当,抗击新冠肺炎”党课。
②创新学习方法,班子成员中有3名领导带头在“学习强国”平台学习已突破20000分,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委微信群等平台转发有关政治理论、纪律规定等学习资料,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学习的积极性和长效性。陆续召开区委政法工作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等十多场会议,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工作部署,结合委各项工作,真正做到以学促思、以学促干、以学促进。
③针对个别党员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章学习重视不够,“学习心得体会”存在抄袭问题,委常务副书记及分管副书记对该同志进行提醒谈话,该同志已加强学习,重新撰写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心得体会并提交至党支部。
④印发十九大精神、党章应知应会的基本常识知识要点、口袋书等学习资料人手6份,要求党员干部熟记掌握。
⑤制定了《中共潮州市枫溪区委政法委员会书记办公会议制度》《中共潮州市枫溪区委政法委员会机关党支部工作制度》和《中共潮州市枫溪区委政法委员会“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明确委书记会议、支部学习会议、支委会和委务会的会议制度,规范会议记录,目前已按制度严谨做好各类会议记录,做到详实全面、准确无误。
2、针对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不到位的问题。
①今年来召开扫黑除恶工作大会、碰头会、推进会等3场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并制定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等文件方案,压紧压实部门责任。建立督导常态化工作机制、重点案件领导挂钩督办和双挂钩机制,区督导组带队到三个办事处开展一轮督导,有力推动各项工作纵深发展。
②根据具体工作情况召开线索研判会1场,加强线索研判核实,督促相关部门加快线索办结,并规范会议记录,做到要素齐全、详实全面。
③对各成员单位近三年线索摸排情况进行通报,于5月13日对近三年线索摸排为零的8个成员单位进行集体约谈,提出工作要求。
④根据上级部署要求,今年深入开展“六清”行动(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持续“三个攻坚行动”,强化综合治理,有力推动扫黑除恶向纵深发展。
(2)针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和监管流于形式的问题。
①加强宣传,今年来运用短信宣传平台加强对全区各村(社区)开展宣传,定期更新各村(社区)普法宣传栏内容,提高群众知晓度。
②每年开展两次检查评估,分别在上半年和下半年进行,6月份召开上半年评估会,检查村(社区)法律顾问履职情况。
③定期到各村(社区)进行法律顾问服务满意度问卷调查,了解掌握各村(社区)群众对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反馈。
④每月对2至3个村(社区)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及时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3、针对落实市委巡察、专项督导和审计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①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对市委巡察、专项督导和审计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查找仍存在的问题,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强整改落实。
②担负起职责,充分发挥区扫黑除恶办统筹协调作用,组织召开3场工作推进会,围绕“三年为期目标”,研究制定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等文件,建立督导常态化工作机制、重点案件领导挂钩督办和双挂钩机制,并加快线索排查研判办结,对近三年线索摸排为零的8个成员单位进行集体约谈,进一步完善规范台账,有力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③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大额现金支付”问题做到立行立改,落实会计人员专人管理,对2012年10月以来的固定资产进行了卡片式管理。同时已将漏登记的固定资产登记录入区资产管理系统,对我委的固定资产进行了统计和核算。完善《中共潮州市枫溪区委政法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管理,通过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④通过加强财务知识学习,委工资津贴用转账方式支付、年初春节坚守岗位慰问等大额慰问费的支付均用转账方式,杜绝了大额现金支付的问题。
(二)关于政治、思想建设力度不足,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党建工作开展不够严实,意识形态工作引领欠缺的整改情况
1、针对党的领导弱化,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①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突出主责主业,强化领导核心作用,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班子政治理论学习,组织班子学习会8场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充分发挥好“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形成“头雁效应”。制定《中共潮州市枫溪区委政法委员会书记办公会议制度》,明确班子会职责。
②严格对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规定,结合委实际,制定《中共潮州市枫溪区委政法委员会“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以明确决策范围、规范决策程序、强化监督检查为重点,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坚持班子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同时做好会前准备,议题确定后,综合股提前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内容及议程通知参加会议人员,会上充分讨论,最后由“一把手”综合集体意见作出最后陈述表态。规范会议记录,明确议事决策会议由综合股工作人员负责记录。
③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按照新制定的书记办公会议制度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把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测评、书面征求纪委意见、票决等一系列程序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并严格执行,实现干部选拔任用的制度化、规范化。
2、针对党建工作开展不够严实的问题。
①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强化党建引领政法工作全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担负起“一岗双责”的责任。印发《中共潮州市枫溪区委政法委2020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围绕党的建设任务狠抓落实,确保委工作提质增效。
②认真撰写2019年党建工作总结,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总结去年工作情况,研究部署2020年委党建工作,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引领欠缺的问题。
①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印发《中共潮州市枫溪区委政法委关于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由常务副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任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工作责任和工作要求,同时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委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舆情预警预判及日常工作。
②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书记会议内容,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由分管领导汇报2019年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总结,分析研究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新情况,并作2020年工作部署。
③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内容,对照检查,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落地落实。同时,加强意识形态学习,组织开展“守正创新”专题教育学习活动,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一项重要学习内容。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加强对政法委微信公众号信息检查监督。
(三)关于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政治生活开展不严肃,支部换届选举、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的整改情况
1、针对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①成立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领导小组,强化责任落实,班子会、支委会、支部会等会议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上级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作为首要学习内容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并制定学习计划,结合开展“守正创新”专题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微信群等学习平台,做到集中学和个人学相结合。
②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做到“三会一课”必学习,今年来召开支部大会4场、支委会4场,支部书记上主题为“感悟中华力量,强化使命担当,抗击新冠肺炎”党课,学习贯彻上级重要文件或重要指示等,扎实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严格考勤制度,无法参会一律需向综合股书面请假,做到时间、人员、学习内容和效果四到位,高质量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
③规范完善会议记录的相关制度,制定了《中共潮州市枫溪区委政法委员会书记办公会议制度》《中共潮州市枫溪区委政法委员会机关党支部工作制度》和《中共潮州市枫溪区委政法委员会“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明确委书记会议、支部学习会议、支委会和委务会的会议制度,规范会议记录各要素。落实综合股党务人员负责记录,加强党务业务培训学习,理清党务工作思路,提高文字表述能力和准确度,做到会议记录详实全面、准确无误。
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严肃的问题。
①区司法局党支部已与区委政法委党支部合并,针对“主题党日”开展次数不足问题,我委提高思想认识,以“全覆盖、增活力、见实效”为原则,加强全体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但今年以来受疫情影响,第一季度暂未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接下来将根据区委组织部部署,结合当前党建工作重点、重要时间节点,精心设计主题党日活动。
②落实综合股党务人员负责记录,加强党务业务培训学习,规范民主评议党员会议、民主生活会等各类会议记录和资料档案管理,分管领导严把资料关,做到严谨有序不出错。
③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民主生活制度,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使之思想上重视,对照标准到位,查找问题准确,做好自查自我批评同时也要对其他班子成员“动真格”进行深刻批评,不能流于形式。
④指导全体党员干部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强化党内监督,提高党组织整体水平。
3、针对部分党员党费缴交不足额,党员教育管理存在“真空地带”的问题。
①立行立改,根据枫溪区机关事业单位党员交纳党费计算标准开展自查自纠,我委党员均有足额缴交党费。规范党费收缴制度,严格按标准计算党费,党支部2020年1-3月份缴交党费3159元,并将党费缴交情况张贴于党务公布栏。
②加强对《党章》及党内相关法规的学习,熟悉掌握党员发展的工作流程,严格把好入党流程的各个关口,并完善党员档案管理。党支部2016年-2019年期间经考察没有入党积极分子合适人选。
③提高政治站位,严肃组织生活会纪律,实行严格考勤制度,无法参加组织生活会的一律需向综合股书面请假。
④加强对党员教育管理,针对个别党员同志不知道换届选举支委候选人和记不清2019年有没有换届选举的问题,委常务副书记及分管副书记对该2名同志进行提醒谈话,经提醒,该2名同志均已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并表态以后将提高党性认识,严肃会议纪律,杜绝出现类似现象。
4、针对党组织换届选举、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
①提高政治站位,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支部换届事宜,充分认识到支部换届选举的重要性和严肃性。
②加强对党务工作人员培训,提高工作严谨性和准确性,确保下届党支部换届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要求,完成候选人考察公示等全部程序环节,各个环节工作依法依规不欠缺,并进一步规范工作要求,对会议记录、记录与选举结果备案报告等资料档案落实分管领导和专人认真严谨把关,做到不随意涂改、撕页缺页、数据一致,并加强各种资料文档的规范管理。
③认真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严格执行逐人讨论表决及主持人末位表态制度,做到民主推荐会上充分讨论,最后由“一把手”综合集体意见作出最后陈述表态,切实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四)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廉政风险防控严重缺失的问题。
①制定《中共潮州市枫溪区委政法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潮州市枫溪区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潮州市枫溪区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文件精神和财务制度,提高业务能力。
②完善现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审批程序,明确现金使用范围,分管领导严把资金支付审批关,杜绝再发生对公结算超起点使用现金支付以及未经审批就入账的情况。
③完善现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月末库存现金余额,确保现金余额及时返纳。
④坚持重大事项需事前上会讨论,大额支出需班子会讨论,并最后由“一把手”综合集体意见作出最后陈述表态。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规范凭证管理,财务分管领导严把关。
⑤规范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根据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明确一切原始报销单据必须先由经手人签字,证明人签字,送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缺少如何一要素都不得予以报销入账,杜绝发生未经审批就入账的低级错误。
⑥规范票据使用,严格报销手续。针对个别项目支出以付款单形式报销,没有提供发票等问题,查找原因,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不出现此类现象发生。
⑦对现有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对2012年10月以来的固定资产张贴固定资产标识卡,进行卡片式管理。同时已将漏登记的固定资产登记录入区资产管理系统,对委固定资产进行了统计和核算。落实会计人员专人管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通过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2、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不到位的问题。
①制定《中共潮州市枫溪区委政法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组织财务人员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和《潮州市枫溪区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潮州市枫溪区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文件精神学习,提高业务能力。
②重复报销交通费已全额退回。完善差旅费报销制度,严格规范差旅报销程序,坚持培训通知需经领导批示,差旅报销需经班子会讨论通过,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经领导审批的培训通知、机票、车船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分管领导严把关,方可予以报销。
③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枫溪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完善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完善接待报销管理,报销凭证应包括发票、公务接待函、附领导批示的文件通知。
④完善公务用车管理,落实定点加油站,办理定点加油卡。落实公车定点维修,并签订《汽车维修协议书》。
⑤严格执行《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的暂行规定》要求,加强婚丧喜庆管理,落实领导干部填写《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副科级及以上干部报送政法委书记审批后送区纪委报备,副科级以下干部报送常务副书记审批后送综合股备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报批程序,制作《单位出入境管理登记备案人员登记表》,规范护照管理,实施动态管理台账。
(五)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不扎实的整改情况
1、针对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①班子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区委、区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会议、文件精神3场次,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并制定了《中共潮州市枫溪区委政法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委领导班子坚持业务、党务两手抓、两手硬。
②结合政法委实际,于年初在书记会总结去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部署2020年具体工作,并制定工作计划。
③严格落实领导班子“一岗双责”制度,每年年末召开区委政法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班子成员在会上进行“一岗双责”述职报告。
④落实委机关全体党员干部签订《廉政风险防控承诺书》,作出相应的廉政风险防控承诺,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有针对性开展廉政谈话,全面提升政法委党风廉政建设水平。
2、针对纪律教育学习开展不够的问题。
①认真开展纪律教育学习,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严肃纪律教育学习的严肃性,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
②将根据区委纪律教育学习活动方案,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我委纪律学习方案,做到会前广泛征求意见、会中交流深刻、会后要求干部同志撰写好心得体会,确保学习入心入脑,确保高质量开展好纪律教育活动。
③完善纪律教育学习的资料台账收集管理,分管领导把好台账关。
3、针对内控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高度重视制度建设,以政法委与司法局合并为契机,结合委实际和各股室业务特点,清理现有各项制度,制定《中共潮州市枫溪区委政法委员会工作制度》,完善了政法委书记办公会议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机关党支部工作制度等党建、财务管理方面相关制度11项,建立完整、规范的内控汇编,全面落实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
三、巩固成效,深度结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经过前段时间努力,我委整改落实县(区)交叉巡察第四组反馈意见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下一步,我委将以这次巡察整改为新的起点,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为引领,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做到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充分巩固并运用好整改成果,推动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提高抓大事谋长远解难题的能力,有力促进政法工作上新台阶。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从严治党。我委将把党建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落实,深化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加强党支部建设,规范党内生活,严格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凝聚力。将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主动承担“一岗双责”,严格财务管理,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落地,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把纪律执行到位,真正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二)持续抓好整改,确保高质量完成任务。始终保持“巡察结束、整改持续”的高压态势,坚决摈弃“过关”思想,着力把巡察整改工作推向深入。紧盯尚未整改完成的问题,以时不待我的紧迫感加快进度,尽快整改到位,确保按期完成;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坚持挂账不销账,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打好持久战,持续扎实推进整改落实。
(三)促进成果转化,推动政法工作取得新成效。注重治本和预防,做好制度建设的“废、改、立”工作,把整改和制度完善结合起来,针对巡察中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人财物监管机制,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以制度建设固化巡察整改的成果。全面落实以制度管人管事,牢牢把握巡察整改与政法事业发展的结合点,凝神聚力,统筹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基层社会治理、维稳、法治建设等工作,做到以巡察整改推动思路提升、转变工作作风、促进事业发展,以新担当新作为推动政法取得新成效,全力保障辖区社会和谐稳定,为我区高质量发展和打造“产城人”深度融合发展的中心城区新标杆作出应有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768-2972589;
邮政信箱:潮州市枫溪区新风路大园路2号枫溪区委政法委,邮政编码:5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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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潮州市枫溪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