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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潮安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金桥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1-01-19 18:11:23 来源:潮州信息网

日前,经潮安区委批准,潮安区纪委监委对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潮安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金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金桥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漠,对法律毫无敬畏之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在环保监测工作中违反工作纪律,向有关部门人员说情、打招呼;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环境监察、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现状评估、环境监测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金桥严重违反党的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甚至党的十九大后仍顶风违纪违法,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潮安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金桥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生态环境局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来源:潮安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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