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8-19 15:40: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于2019年9月中旬至2019年12月上旬对湘桥区侨联开展巡察,2020年1月14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巡察情况进行反馈,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反馈会后,湘桥区侨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逐条逐项认真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强化整改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整改。
基本情况
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会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要求机关上下党员干部要全面贯彻落实《湘桥区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意见》规定,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提高站位、端正态度、狠抓落实,以高度思想自觉和强大政治勇气迅速开展巡察整改工作。为确保整改工作领导到位,成立由支部书记担任组长的湘桥区侨联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整改工作在小组组长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严格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落实。
明确任务目标,压实主体责任
通过会议研究,我会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并制定了《湘桥区侨联党支部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罗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目标。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完善制度机制”的原则,直面问题,剖析原因,查找症结,并细化分工,明确任务。完善机关相关规定、程序,协同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以及专项工作落实情况等方面的问题,推动和保证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统筹落实整改,强化督导检查
始终坚持整改巡察组反馈问题与落实巡察组工作建议相结合。一是坚持长短结合,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明确责任,提出具体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治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用力、抓牢抓实,不解决问题、不达到标准决不收兵。二是坚持整改落实与侨联各项工作相结合,定任务、定措施,确保全年工作各项任务完成。三是在纪委派驻机构的指导下,强化整改工作的检查工作,查缺补漏,做实做细。
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的问题
问题1: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党支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组织学习的方式方法比较传统单一,未能有效地引导党员干部结合实际深入思考和讨论研究,未能将政治学习与业务工作融合贯通,制定贯彻落实的措施,存在表面化、形式化的倾向,缺乏认真细致、主动钻研的精神。
整改情况: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制定《湘桥区侨联党支部2020年学习教育计划》,完善并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支部会议第一议题的会议制度,丰富理论学习形式,夯实理论基础,重视学习效果。今年来,按照计划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在学习过程中重实效、重讨论、重理论联系实际,并在学习过程中发表、交流个人看法和心得。
完成整改,长期推进。
问题2:强化党内监督的意识不够强。在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精神,强化党内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方面的意识树立不够牢固。自2016年以来,党内会议和班子会议都没有通知派驻本单位纪检组人员参加,也没有与派驻纪检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
整改情况:专题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强化支部党员干部关于党内监督有关规定知识的学习,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制订《湘桥区侨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党内监督有关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落实“两个责任”,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
完成整改,长期推进。
问题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一是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及时传达贯彻各级党委有关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抓好本单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具体措施,2016年、2017年党支部会上没有研究部署过意识形态方面工作。二是抓意识形态工作存在敷衍应付的现象,制定的《湘桥区侨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中出现“党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总工会办公室”,责任追究中出现的“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间责”等内容,与侨联的实际情况不相符,存在照搬其他单位做法的现象,没有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出符合单位的制度。
整改情况: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党委有关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精神,于2019年12月13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总结会,总结2019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并具体部署了2020年意识形态的工作。结合单位实际,完善《湘桥区侨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并要求全体干部严格执行细则内容。
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推进。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的问题
问题1:抓党的建设不够重视,责任履行不到位。对党支部的工作缺乏及时总结研究,对抓好党员队伍的管理教育,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方面也缺乏部署谋划,党支部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上还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会议、学习制度中关于党建工作的总结要求,侨联党支部于2020年1月15日召开支部会议总结党建工作,研究加强党支部建设的工作措施。二是制定《湘桥区侨联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明确党支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要求,抓好党员队伍的管理教育。
完成整改,长期推进。
问题2:执行党内生活制度还有差距。一是执行民主生活会要求有偏差。2018年1月22日和2019年1月25日党支部民主生活会会前的谈心谈话会议,仅有单位领导向党员进行谈心谈话提出要求,没有倾听、征求党员对党支部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和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的要求不相符。二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动员不够全面。2019年9月25日党支部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动员会,仅有2名党员参加会议,其他党员没有参会。三是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程序不规范。2016年6月30日、2019年7月10日党支部举行换届选举工作会议,没有按要求对党支部工作进行总结、通过选举办法等程序,当选的党支部书记也没有按要求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四是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不规范。2019年8月16日党支部召开学习会,参加会议的党员只有2人,但其时党支部有5名党员,参会人数未超过党支部党员人数的半数。五是对党内组织生活的形式认识不够明确,将支部会议内容与组织生活形式相混淆。如在2018年5月25日、8月3日、8月10日、8月17日党支部会议中,将会议内容代替会议名称。六是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程序存在欠缺,评议活动不全面。2018年3月9日、2019年3月28日,党支部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没有按党内组织生活要求组织党员开展互评,党支部也未根据评议情况进行组织评定,对未参加支部会的党员没有进行评议。七是党内组织活动记录不严肃。如2019年4月11日主题党日活动会议记录存在刻意修改的痕迹,且主持人没有签到,2017年3月10日党支部会议记录存在修改出席人数的痕迹。
整改情况:
一是定制《湘桥区侨联党支部党内生活组织制度》,明确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的要求,并在今后的民主生活会中,做细做实会前谈心谈话,倾听、征求党员对党支部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不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把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来抓。侨联党支部原有5名党员(含2名退休干部),2019年9月25日党支部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动员会时,2名退休党员干部出门在外,无法参加会议,又因陈英创同志9月已调往桥东街道办事处,故当日的动员会仅2名同志参加。今后,侨联党支部将对标党支部会议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召开每场会议。
三是认真学习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流程,在以后工作中严格贯彻执行,党支部举行换届选举工作,将按要求对党支部工作进行总结、通过选举办法等程序,并及时将选举结果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四是制定《湘桥区侨联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并在日常开展的工作中,按照制度落实。2019年8月16日党支部召开学习会,由于支部2名退休党员干部出门在外,无法参加会议,但在会议记录薄中没有注明,故参加党员只有2人,参加集中学习人数未超过党支部党员人数的半数。今后,侨联党支部将对标会议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召开每场会议。
五是加强支部党员对党内组织生活的认识和教育,由支部书记带领、指导,亲抓支部会议内容的规范,在整改期间及今后的会议记录,明确会议内容和会议名称的区别。
六是按照要求执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工作程序,全面开展支部评议活动,避免再发生2018年3月9日、2019年3月28日评议党员存在问题的情况。按照区直属党委的工作部署,2019年12月18日,侨联党支部组织开展2019年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参加民主评议党员人数为5人,被评为优秀等次人数为1人,被评为合格等次人数为4人,并将《湘桥区2019年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报至党委。接下来,我支部将继续严格执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工作程序。
七是侨联于2020年1月15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研究方案的同时,再次突出强调关于严肃党内组织活动记录的问题,每场会议,认真落实参会人员、参会人数、主持人和记录人,在会上落实人员签到,按照要求及时做好会议记录。
完成整改,长期推进。
问题3:退休党员教育管理上有所欠缺。党支部共有3名退休党员,在动员和组织他们参加党内组织生活、专题组织活动的次数明显较少,近年来也没有参加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党支部在如何加强对其教育管理上缺乏具体措施。
整改情况:经2019年7月支部换届,支部现有5名党员,其中退休干部2名。为加强全体党员教育,特别是退休党员干部,提高支部党员队伍素质,完善《湘桥区侨联党支部学习、会议制度》,并明确对退休党员干部的管理措施,巡察和巡察整改期间,我支部也严格按照制度,做好2019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合党内组织生活、收缴党费、支部会议以及侨联业务,加强联系和管理。
完成整改,长期推进。
问题4:规章制度执行不严。制定的《湘桥区侨联党支部会议、学习制度》规定“原则上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五组织学习”“每月安排三周的周末时间进行政治理论和党风廉政学习”,《湘桥区侨联机关学习制度》规定“每周星期五下午为机关学习日”,但这些制度规定的内容,在实际工作中都没有严格执行。
整改情况:巡察反馈后,完善、修订《湘桥区侨联党支部会议、学习制度》、《湘桥区侨联机关学习制度》。支部对学习时间和次数进行了明确要求,将原来学习时间修改为“原则上每月至少组织一场学习”“每月结合实际安排时间组织党员进行政治理论和党风廉政学习”;机关学习制度规定“每周至少安排一次组织机关干部学习,学习形式可以是集中学习,自行学习或线上学习,并分享、交流意见建议”。
完成整改。
问题5:选人用人程序不够规范。一是没有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回避制度。2016年6月3日、2019年7月18日讨论向组织推荐副科职干部会议上,被推荐人参加会议,且做表态。二是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颠倒,2017年8月11日召开的正股级科员民主测评会,会议在还没有民主测评、谈话了解等组织考察的情况下,率先汇报考察结果,不符合干部选拔任用的工作程序要求。
整改情况:认识到在执行选人用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中存在的问题,我会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全面落实《条例》等规定。坚持酝酿提名、民主推荐、考察考核、研究任用程序,严把重要关口,规范落实干部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正式任命等流程,坚持做到履行程序不变通、坚持程序保质量。
长期推进。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的问题
问题1: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够、存在形式主义。党支部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不够重视缺乏认真研究,存在消极应付的现象。党支部对2017年和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结的内容高度雷同、基本一致;在年度工作计划还未执行完毕的情况下,2019年9月12日就已经对全年的党风廉政建设进行总结;二是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认真严肃,工作部署和推进混乱。2018年共修订了两份内容各不相同的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党风廉政责任制,制定的党风廉政责任制不切合自身单位的实际,在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结中,出现“根据科协工作实际”、“提高科协工作效能”等与自身职能不相符的内容;三是工作作风还不够严实,在向巡察组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中,多处出现常识性错误。
整改情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发挥党支部领导核心作用,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制定《湘桥区侨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总结,查找存在问题并剖析原因,具体提出整改方向和工作打算,确保我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目标,有措施,有成效。
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推进。
问题2:落实八项规定的精神不够彻底。一是财务报销不规范,手续不完备。2017年10月26日至30日,有关人员赴香港参加潮安同乡会成立44周年纪念暨第23届会董就职典礼活动,差旅报销缺少交通票、住宿费发票、出席活动的会议通知。二是违规发放福利。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的精神和要求,规范财务报销工作。第一,针对2017年有关人员赴香港参加潮安同乡会活动,差旅报销缺少交通票、住宿费发票和出席活动会议通知的问题作有关说明:当时外出活动有关事宜均由原侨务局负责,香港开具发票的政策和国内的有所区别,交通、住宿方面是集中结账,未能提供具体各人的住宿及交通费用发票,会议邀请函未能及时提供给会计是一种疏忽,今后将严格执行机关差旅等相关规定。第二,针对违规发放福利问题,我会已于巡察反馈后通知有关人员退回“福利费”,并于2020年3月30日收到退回款项100元。第三,完善《湘桥区工商联(侨联)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全体干部在今后应严格执行有关要求。
完成整改,长期推进。
问题3:没有按照程序进行政府采购,存在廉政风险。2017年7月采购办公耗材380元,2017年10月电脑维护300元,都没有按要求通过政府采购程序。
整改情况:规范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严肃财经纪律,坚持用制度规范财务行为,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政府采购。筑牢思想防线,抵制腐败现象。完善《湘桥区工商联(侨联)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全体干部在今后应严格执行有关要求。
完成整改。
(四)专项工作存在问题
落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动员部署不够细致深入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在组织学习和宣传发动等方面还不够深入,党支部在2018年4月16日织学习区委《关于发动党员干部参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通知》精神后,没有再进一步组织制订具体行动措施,党支部对如何进一步参与专项斗争缺乏动员、研究和部署,也没有研究制订具体工作措施。
整改情况:紧紧围绕市侨联、区委区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关部署,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会议、文件精神。结合侨联业务、侨界工作范围,组织支部党员对如何进一步参与专项斗争研究具体行动措施,制定《湘桥区侨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实施方案》,明确2020年度工作目标和有关措施,落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动员工作。
正在分步推进。
下一步工作打算
巡察工作整改以来,侨联上下能立行立改,对号入座,逐条整改。通过巡察整改,使侨联各项工作制度更加完善,执行更加严格规范,党员干部的思想高度和作风建设有了一个新的提高。我会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整改成效,但对照区委第二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接下来,我们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自觉抓好各项工作。
(一)强化意识,持续抓好问题整改。继续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要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回潮反弹;对取得阶段性成效但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要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措施,加强督查督办,确保整改按时到位。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确保问题不反弹,不重复出现。
(二)落实责任,不断巩固整改效果。一是抓好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认真履行党建工作“两个责任”的落实,开展“党建带侨建”工作,夯实社区侨联工作基础。二是筑牢思想防线,以制度建设巩固整改成果。不断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制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建设,切实扎紧制度笼子。三是强化监督制约。落实民主议事会制度、“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制度,加强重大事项决策监督;加强党务、政务公开,积极接受监督;完善权力、责任清单,规范行政行为。
(三)以改促升,注重深化整改成效。侨联将继续坚持“以巡察促工作”的原则,把整改工作与中心工作相结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大党建”理念,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结合侨联实际,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发挥侨界视野广阔的优势和侨界人士桥梁纽带作用,努力促进侨联工作的创新发展,增强做好侨界群众工作的责任和使命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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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湘桥区归国华侨联合会
2020年8月10日